懲罰“送子女出縣讀書”背后的急功近利
m.shockplant.com?2013-07-26 11:27? 張楠之?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河北省南和縣教育局規定,“凡是教師子女,中小學階段必須在本縣就讀”。該規定傳達后子女轉學到外地的老師,將被調離原工作單位,到該縣較偏遠的鄉村任教,且不再評職稱、評優評先。有的老師被迫將子女又轉了回來。據悉,當地教育局此舉是為了留住優質生源。(7月25日《中國青年報》) 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只要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老師們就與普通人一樣,有著為孩子選擇接受更好教育的權利,這種權利,并不因其身為老師的特殊身份而受到限制。所以,從個人權利的角度來講,這些老師的做法沒有什么可指責之處。 愛子之心,人皆有之。做父母的總希望給自己的孩子創造盡可能好的成長環境,包括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本縣教育水平不如外縣,如果條件允許,恐怕很多做父母的都會把孩子送往外縣。這些老師們做出這樣的選擇,自然也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 這件事之所以看起來有些怪異,是因為這里面包含一個明顯的悖論:為了讓自己的孩子有一個更好的受教育環境,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老師們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外縣讀書,但是他們卻留下來給本縣的其他孩子上課。而他們自己,又是本縣教育環境的一部分,甚至,作為師資力量,他們還是教育環境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生產飲用水的企業老總和員工不敢喝自己的水,賣小吃的老板自己和家人不敢吃自己做的小吃,菜農不敢吃自己的菜……這樣的事情近些年也頻頻上演,老師們的選擇雖然在性質上與這些事件有很大區別,但卻有幾分相似之處——都是干什么的自己不敢享用什么。而這一相似之處,也恰恰是讓那些無法把孩子送往外縣讀書的家長感覺不舒服的地方。 不過,既然老師們的選擇既不違法也不悖理,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以調往偏遠鄉村任教作為懲罰這些老師的手段,也就不是什么正當手段了,而是一種變相的逼迫,是對老師們為孩子選擇更好教育的權利的粗暴踐踏。 誠然,這些老師是當地教育環境的一部分,其自身教學水平、努力程度如何,與當地教育水平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但是,某個地方整體教育水平的高低,與某個或某幾個老師的水平高低,并無必然的聯系。 通過變相懲罰的辦法,迫使幾個老師不把作為優秀生源的孩子送往外縣,就能提高本縣的教育水平嗎?顯然不是,因為教育水平與學生優秀與否無關。就能“把全縣的教育搞好”嗎?這倒有可能,因為這樣看所謂的“搞好”是怎樣的一個概念。如果這些孩子里出幾個“狀元”,或者多幾個升入名牌大學的,自然會從數據上給該縣的教育成績增光添彩。可是,其他學生呢?整體的教育水平呢? 不知道當地教育部門還采取了什么其他的手段,至少這一做法既對被召回的學生不利,也無益于當地整體教育水平的提高。因為很顯然,當地教育部門努力的方向是錯的,是急功近利的表現。他們需關注的不是原本就優秀的“生源”,而是原本就薄弱的、吸引不住優秀生源的教育水平——包括硬件和軟件。教育是百年大業,如果只盯著眼前的成績和自己的政績,是長久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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