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應朱令令案有助于理解疑罪從無
www.fjnet.cn?2013-05-09 09:41? 王云帆?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這一解釋為最高法院某負責人所呼吁的“寧可錯放,不可錯判”提供了一個現實的樣本。它背后指向的,其實就是“無罪推定”和“疑罪從無”原則。對于確無證據證明的案件,依照法律只能讓其在遺憾中結案。 昨天,北京警方透過其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對“朱令令案”未能偵破至今深感遺憾,對朱令令個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承受的痛苦深表理解和同情。在解釋為何案件未破時,警方表示:因從朱令令出現中毒癥狀到公安機關接報案件已近半年,相關場所沒有監控設施,犯罪痕跡物證已經滅失。盡管辦案人員盡了最大努力,采取了當時能夠使用的各種刑事偵查措施,仍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 這一解釋為前不久最高法院某負責人所呼吁的“寧可錯放,不可錯判”提供了一個現實的樣本。它背后指向的,其實就是“無罪推定”和“疑罪從無”原則。對于確無證據證明的案件,依照法律只能讓其在遺憾中結案。 但問題是,很多網民在“朱令令案”上并不相信是因為證據不足而在法律上無法破案。在警方未回應之前,“外來干擾說”甚囂塵上。這使得一種猜測在邏輯上得以自圓:“朱令令案”本不難破獲。因為只有生活在朱令令身邊的人才有下毒的動機與時機,再疊加可能接觸到鉈的人員,嫌犯的范圍并不大。且在19年前,“有罪推定”“口供為王”還是常態。在已有明確嫌疑人的情況下,警方為何沒有像其他案件那般,通過高強度的訊問來突破案件? 這樣的質問,在中國司法的長河里,看上去似乎有些另類。因為直到今天,我們仍未能解決“有罪推定”的陳苛。此番北京警方就“朱令令案”再次申明的辦案原則,實際上說明19年前就為今天的中國司法理念糾偏樹立了一個標桿。 而從法律上說,我們其實真的無從評判來自網友爆料的那些“證據”。網民不是福爾摩斯,我們也不是法官,基于自然理性的樸素正義觀而表達,這本身也值得尊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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