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只因文件“走得慢”?
m.shockplant.com?2013-03-19 15:08? 苑廣闊?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陽江大約30名中小學校長,今年1月初分別到云南西雙版納、華東等地公費“考察”和旅游。有關部門表示,校長是按有關規定去“考察交流”。對于中央去年12月初出臺的八項規定,當地教師校長培訓中心工作人員稱:“文件到這邊可能會慢一些。”(3月18日《深圳晚報》) 面對借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實的外界質疑,當地有關部門特意強調,中央于去年12月初出臺的八項規定,“文件到這邊可能會慢一些。”這個理由,可實在夠新鮮。按照這位負責人的意思,他們組織中小學校長外出“考察”旅游,全是因為中央的文件規定走得太慢了。 問題是,現在我們身處的是通訊高度發達的二十一世紀,不管是傳真還是電子郵件,都是即發即收的,而八項規定是中央于去年12月初出臺的,當地這批中小學校長“考察團”是今年1月初成行的,中間相差了一個月的時間。難道中央八項規定的文件,要經過一個月的時間才能從北京到達? 退一步說,即便是八項規定精神在傳達的過程中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沒有及時傳到有關部門那里,難道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就是應該的嗎?我們承認學校與學校之間的互相交流與學習是很有必要的,可是這些中小學校長,為什么偏偏要把“考察交流”的地點選在遠隔千山萬水的云南西雙版納,而不是省內的城市和學校?這樣的“考察路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掛羊頭賣狗肉”,任何辯解都是難以服眾的。 如果當地有關部門硬要說這是一次考察和交流,那也好辦,只要把這次考察的路線,對方學校的名稱,考察的內容、成果,都一一曬出來,接受公眾的監督即可。如果連這些基本的“考察證據”都沒有,拿不出來,那么讓公眾如何相信這是一次考察,而不是一次旅游? 公款旅游怨中央文件“走得慢”這件事,也給政府有關部門提了一個醒。那就是面對“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很多單位和部門不一定會心甘情愿去執行,去遵守,而很可能會陽奉陰違。對此,各地不但要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實施細則,讓規定和禁令更具可操作性,而且還要對違反規定和禁令者啟動問責程序,進行責任追究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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