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一次性發泡餐具不能不明不白
www.fjnet.cn?2013-03-13 11:14? 畢曉哲?來源:西安晚報 我來說兩句
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第21號令,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局部調整,其中之一便是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簡稱發泡餐具)。記者日前查閱了“21號令”,其中未對刪除發泡餐具的原因給出解釋。 對于國家發改委最新公布的“解禁”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舉措,公眾疑慮重重。這一解禁舉措,顯然來的過于突兀。發泡餐具最早于1986年開始在中國鐵路上使用,由于廢棄的塑料垃圾給鐵路沿線生態以及景觀造成了嚴重破壞,于是,鐵道部于1991年開始研究治理鐵路沿線“白色污染”的對策,并于1995年5月起全面禁止在鐵路站車使用發泡餐具,代之以可降解餐具。 這一“禁令”是獲得了國家有關部委支持的。然而,在長達14年的“禁止”時間內,在并沒有一個可以預知和令公眾打消安全擔憂的情況下,從“禁止”到一夜間的“解禁”,這樣的決策本身也充滿了諸多令人質疑的因素。政策舉措的前后偏差過大,簡直是“冰火兩重天”,這不能不讓公眾對這一解禁舉措的科學性擔憂。 二來,并不排除“解禁”舉措的背后有利益的影子。資料顯示,在過去十幾年里,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綠色包裝分會和中塑協為了給一次性發泡餐具“正名”,做了大量市場調查,并多次向有關部門匯報情況,還組織業內企業開展行業自律行動,簽訂了《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和《環保回收責任保證書》。至于究竟有多少家生產企業簽訂了“承諾書”、效力如何先不做評估,但一個與企業利益相關的中塑協的“奔走呼號”會更多的代表企業利益,而不是公眾利益。這一陡然的“解禁”的動機,也就值得懷疑。 其三,一個冰封了14年的一次性發泡餐具,真的將安全問題解決好了?就在兩年前的2010年8月,央視連續播出專題報道,揭露廣東大量企業使用進口廢塑料生產發泡餐具。此后,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稱:發泡餐具并非完全安全,尤其是盛裝含油食品或使用微波爐加熱時,未聚合的苯乙烯單體會伴隨食物進入人體,導致中毒。對于發泡餐具的這一“致命缺陷”,相關部門已經完全解決好了嗎?公眾擔憂的環境污染、二次污染問題,發布“解禁令”的發改委方面,已經有了一個完備的處理和后續配套措施嗎?同樣值得懷疑。 在筆者看來,一個冰封了14年的一次性發泡餐具,即使是最終應當解禁也不應該解禁的“不明不白”,至少,應該充分公開和披露近幾年來對于一次性發泡餐具安全性的調查評估過程,對于發泡餐具的不安全性是如何做到預防和防范的,在論證過程中又經過了什么樣的調研程序、經過了什么樣的征集民意的程序等等。 一個關系公眾健康和環境保護的一次性發泡餐具“解禁”問題,絕不應是一個倉促之下可以做出的決定。從切身利益的角度,公眾也有充分的知情權,公眾有充分和合理的理由有權知悉“解禁”決定的前因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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