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黨員退出機制常態化
www.fjnet.cn?2013-02-20 07:27? 李 杏?來源: 我來說兩句
于是,一個問題擺在面前,相比擴大黨員隊伍,提高質量更為關鍵。 腐敗分子是黨員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必須堅決清除出黨,這是中國共產黨從嚴治黨歷來都十分重視的。現在,中央明確要求,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正是為了提升黨員隊伍質量。 黨章、黨的紀律規定對黨員的要求主要是兩方面。一是根據執政黨自身建設, 黨員必須以自己的行為履行的義務,二是根據國家法律以及執政黨所遵循的道德規范等要求黨員必須禁止的行為。黨內腐敗分子是以具體行為在觸犯或踐踏黨紀國法,而“不合格黨員”更主要是黨章、黨規要求“作為”而“不作為”,他們不是去積極履行黨員義務,精神和行為狀態消極,進而影響了執政黨所要求的先進性。 不合格黨員都是哪一些人?廣東的試點標準不同,全國范圍也沒有統一的標準,但基本指向是有的。革命意志衰退、組織觀念淡薄、黨性觀念不強,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在學習、工作、 生活等各個方面不起黨員作用,這些不合格行為在黨章和黨紀規定中都有對應。這樣的行為雖然不是腐敗,不是違法犯罪,但它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人民群眾對執政黨的信心。 處置不合格黨員主要不是一種紀律處分,具體操作、執行層面的問題各地都還在探索。但不論怎么做,有一點很明確:流水不腐戶樞不蠹,使不合格的黨員受到嚴肅處置,黨員隊伍才能充滿生機活力。執政黨始終強調并推進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正是在此意義上,黨員退出機制最終應實現常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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