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文章:《網絡立法 是約束更是保護》
m.shockplant.com?2013-01-02 17:15? 人民日報?來源:人民網 我來說兩句
《決定》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此,不少互聯網企業認為,網絡立法對他們既是約束,更是保護。“當前,網絡上有許多不負責任的言論,有的人借著正義的名義誤導公眾,甚至侵犯他人權益。對于這些虛假信息,互聯網企業核實起來,成本很高,任由虛假信息、侵權信息擴散,也有損互聯網企業形象。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為互聯網企業提供了凈化網絡環境、提高優質服務的法治保障。”魏成說。 百度副總編輯趙承說:“保護網民的信息安全和隱私,是每一個互聯網企業應盡的義務。近年來,百度投入人力物力,狙擊虛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后,我們將一如既往恪守使命,為網民提供越來越好的搜索體驗,并充分保障網民平等、快捷、安全獲得網絡信息的權利,促進網絡信息安全流動。” 《決定》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針對有人擔心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特別是實行“后臺實名制”會影響方興未艾的“網絡反腐”,魏成指出:“《決定》的出臺不會影響‘網絡反腐’。現在,有影響力的‘網絡反腐’事件大多源于網民的實名舉報,沒有證據的信口雌黃,不會真正推動‘網絡反腐’的進程。試想,《決定》出臺后,網民能夠更加負責任地舉報、舉證、呼吁,必將推動‘網絡反腐’向縱深發展。”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12-31]我國立法加強網絡信息安全保護
- [ 12-30]治網絡謠言 立法克服"自由叢林"弊端 助行業發展
- [ 12-30]網絡立法將有效克服“自由叢林”弊端
- [ 12-30]互聯網服務商表示: 網絡立法有助行業發展
- [ 12-29]專家: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是網絡立法的基石
- [ 12-29]網絡信息保護,用執法檢驗立法成果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