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解“跪地求免”不妨擱置道德審判
www.fjnet.cn?2012-09-16 22:19? 程思明?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5日下午,武漢漢口一輛轎車與一輛板車發生刮擦。收破爛的板車師傅聽到轎車車主說修車要花一兩千元錢后跪在地上半小時求免賠。三名過路女子掏出一千多元錢表示愿意幫板車師傅賠償被轎車司機拒絕。最終轎車司機愿認全責。(9月16日《楚天都市報》) 與板車師傅“跪地求免、以消賠償”的弱者地位相比,轎車司機的“等待交警、查勘定損”,固然只是一種機械處理、不近人情的自私做法,可若將這一行為無故放大,進而貼上為“欺壓弱者”的反向標簽,難免會陷入“道德評判”的泥潭。 更何況,從轎車司機“自己去拉了板車師傅,后來交警趕來后他自己又跪了下去”來看,他這一做法并非只是一種冷漠舉動。相形之下,板車師傅的示弱舉動卻顯然帶有一些過激表演的成分。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此番舉動因何而為,民眾似乎都不應該逾越“情理權衡”的基點。 事實上,就像此前發生在南京勞斯勞斯的“天價一吻”最終以“車主表示不用賠”看似圓滿的結局一樣,盡管此番科魯茲轎車司機最終是在“交警溫情處理”的前提條件下才得以自付全責,但對于由“轎車刮蹭、賠償問題”所引發的情與理的拷問,所留給我們的思考甚至超過了這場事件本身。正因如此,除了要對這一事件進行認真分析,做出公平論斷之外,更應該反問盤旋于這場擦車事件背后的理賠問題。 遺憾的是,當眾多的“擦車事件”最終以看似車主自理的圓滿方式處理,民眾似乎也早已忘記,備受道德壓力之下的車主的自身損失。實際上,一個健全的社會不應該頻頻用道德來化解交通事故,比之這些事件發生的本身來講,我們顯然需要盡快制定出一個細則規定來進行防范。例如,此前一些人士建議用交強險來規避索賠風險的做法就值得探討。 如果當“厘清權責、劃分索賠”的車輛保險理賠機制得以健全,那么“弱者跪地、以求免責”的無奈之舉或許將會成為歷史。因此,如果當我們看到最終科魯茲司機是由于“小車購有保險”,才得以自負全責,我們似乎也能更清晰地看到車輛保險的擔責作用。 應當說,一個健全的法治國家,絕不只是僅僅依靠“示弱求免”和“車主自責”的舉動來獨自承擔事故風險。反之,憑道德拷問和罔顧法規的社會也可能完全化解現實矛盾。即便是出于對弱者的同情,我們更應該建立在法理之上。畢竟,這對于社會的公序良俗和輿論引導有著重要的作用。或許有人至今還會批駁轎車司機不近人情的機械舉動,可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情況卻是:如果我們不去健全制度,反而陷入道德批駁的怪圈,很難說,這樣的行為不會縱容更多的行為復制演進,進而破壞法律規則的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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