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體捐獻應成為文明社會的常態
www.fjnet.cn?2012-09-05 11:26? 儲瑞耕?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8月30日,南京市兒童醫院一位16歲的先心病患者因病去世。她的父親在女兒去世后,決定將她的遺體捐獻給南京醫科大學紅十字志愿捐獻遺體登記接受站。此前,她的一對眼角膜已捐給兩個孩子。人們紛紛對這位父親的義舉表示敬意。 死亡是一個人生命的終點,當死亡降臨,那僅剩下一件事,就是遺體的處置。 在死亡和遺體處置上除舊布新、革故鼎新,任重道遠。遺體處置的簡單化、科學化,既節約人力物力又文明衛生,值得在全社會大力推行。殯葬形式最徹底、進步的改革,就是遺體捐獻。因為這意味著:一個人的個體生命完結之后仍然為活著的人們服務——“遺體捐獻”有利于解剖科學和醫學教學事業的發展,而與“遺體捐獻”相關的“眼角膜捐獻”則可以使得一部分失明的患者馬上重見光明。對社會來說,遺體捐獻對社會醫療衛生事業有極大的貢獻。現在的人體解剖、人體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遺體來源。對個人來說,遺體捐獻是一種高尚人格的體現,是一種對自身、對社會乃至對自然的一種科學的態度和價值觀。社會給予遺體捐獻(包括眼角膜捐獻)者崇高的敬意,是理所當然的。上海的醫學院校在上解剖課前,教師學生要佩戴白花以示對遺體的尊重。 2011年12月13日,廈門市遺體與器官捐獻文化館開館。副市長潘世建在現場填寫了一份登記表,成為遺體捐獻志愿者。普通公民中也有許多人,正確認識并且實踐了遺體捐獻,但在我們的知識分子中、共產黨員中、高官中、醫務工作者中,主動熱情地參與的,依然鳳毛麟角。還有這樣的現象存在:家屬甚至還要支付捐贈親人遺體的運輸費用。這樣實在有悖天道人情! 遺體捐獻的原則是自愿和無償,我認為是正確的。“自愿”比較好理解,因為遺體捐贈者作為公民,有處理自己遺體的權利和意愿,本人不愿意,他人不可以強迫。“無償”,道理上必須如此,因為遺體本身是一種人的肉體的“遺留物”,是不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如果有償,就可能實際上演變成“買賣遺體和器官”的行為。 我國遺體捐獻事業舉步不暢乃至舉步維艱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普及科學、宣傳教育、社會崇尚不力。盡管有的市民立下遺囑或到紅十字會登記備案,愿意捐獻遺體,并留下子女的聯系電話,但大多做子女的受“生要完膚,死要厚葬”的觀念束縛,不顧老人生前遺愿,根本不通知紅十字會前去辦理遺體接受手續,而是自行按照傳統的方式操辦喪事。《山東省遺體捐獻條例》中只強調捐獻人的近親屬應當尊重捐獻人的捐獻意愿,不得阻撓遺體捐獻;至于他們如果不尊重捐獻人的意愿或者是阻撓了遺體的捐獻應該怎么辦,則沒有明文規定。這是目前困擾市民遺體捐獻,包括眼角膜捐獻者的大難題。 遺體捐獻,是利人、利眾、利民族、利后人的高尚活動,理應蔚然成風。通過一代又一代人的長期努力,也一定能夠與整個社會的文明前進步伐相協調而蔚然成風。遺體捐獻,如果社會崇尚、科學普及不到位,廣大公民的觀念不解放,相關的捐獻手續又繁雜和麻煩,特別是各級領導、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科研教學工作者又不帶頭,那就一定會非常之難;反之,就不難。 遺體捐獻應該成為文明社會的常態,可在中國還不易,唯物主義的信奉者和廣大有覺悟的公民須作大努力。 我是遺體捐獻(包括眼角膜捐獻)長期而堅決的主張者。由于我患有心臟病,曾經向單位、部門、醫院口頭和書面表達了死后遺體捐獻(包括眼角膜捐獻)的意愿。今年5月,我辦理了“志愿捐獻遺體協議”等事項,并辦理了相關的法律公證手續,為中國遺體捐獻事業做了自己應做的事。(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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