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呼大病保障同時需做有益補充
www.fjnet.cn?2012-08-31 16:29? 南方都市報?來源:南方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于8月30日正式公布,指導意見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此舉意味著經過多地的試點,“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商業保險,作為大病補充保險”的模式將在全國范圍內推開。(來源:南方都市報) 指導意見的發布具有深遠意義。過去當我們宣布中國已進入全民醫保國家行列時,因為大病保障制度缺乏這一塊短板,還不得不面對大病拖累民眾使其貧困或返貧的現實,多少有些惴惴不安。而今指導意見的出臺,標志中國大病保障制度的正式確立。 首先從中受益的當然是城鄉居民。指導意見規定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所需要的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交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參保者抵御大病的能力明顯提高,其個人繳費負擔卻未增加。而如果運用經濟學“正外部性”的理論,又會發現,從大病保障制度中受益者多多,這包括擴展了新業務的商業保險機構,因為商保機構的介入而漸趨規范的醫療單位,還有那些針對惡性腫瘤、腎臟衰竭、心腦血管重癥等病種的制藥企業,過去受患者支付能力限制,部分重大疾病治療需求實際被人為抑制。而最大的受益者則當推作為整體的社會。 作為新鮮事物,商業保險參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早已是國際潮流,因此,問題的關鍵在于采取什么樣的監管制度和防范風險的措施。指導意見對商保機構的資質提出了明確要求,這是辦好大病醫保的前提,除此之外,也需要對權力尋租拉高醫保基金風險的可能抱有高度警惕。 發改委官員表示,“由于每個人家庭能夠負擔的醫療費用有所差異,開展大病保險,并不能完全確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發生災難性支出。極少數低收入或發生巨額醫療費用的人,還有可能面臨困境。”這句坦誠的話提醒我們在為大病保障制度確立歡呼之同時,也不妨為其做些有益的補充,就像鄧飛等人發起的“中國大病兒童醫保公益基金”項目,旨在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這兩項制度輻射之外的貧困兒童提供大病救助那樣。而這些有益的補充更多地寄望于公益組織,寄望于民間蓬勃的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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