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自習室“有償出租”養肥了誰?
www.fjnet.cn?2012-07-13 16:50? 凌國華?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濟南大學大學生小宋說,在他們學校第十一教學樓一樓,有兩間自習室對學生有償出租,每天每個座位15元,包月收費360元。教學樓內自習室有償出租的做法,讓很多同學感覺不妥。(新快報,7月12日) 雖然是暑假,但對于許多忙于報考研究生或者公務員的同學來講,暑假的忙碌程度不比平時差。但是隨著暑假的到來,有些學校或許出于安全考慮,對于教學樓自習室進行封閉,給復習備考的學生帶來極大不便。正是自習室的緊張,讓一些具有敏銳嗅覺的人察覺到了其中的商機,“自習室出租”業務的出現或許正契合了其中的供求關系。 若是用于有償出租的自習室不是位于大學教學樓內,而是私人的商業行為,或許可以理解。但是,將位于大學教學樓內的自習室進行有償出租,無法不引起人們質疑。眾所周知,作為教育資源的教學樓自習室,由于具有一定范圍內的公共屬性,向學生免費開放是理所當然的。別說自習室,就是許多大學的圖書館如今都在探索面向社會開放。偌大的大學,何以不能給暑期留校復習的學生準備一張書桌? 相對于一般的自習室,有償的自習室里面課桌都用木板隔開,空間相對獨立,而且配備空調、熱水和衛生間等基本設施,對于學生復習備考顯然提供了極大便利。所以盡管是有償出租,這里的課桌也很火爆。面對學生的質疑,學校方面解釋說此自習室原來是紀念品展覽室,作為自習室有償出租“是經營者改變了經營方向”。且不說此解釋孱弱無力,單講作為具有公共屬性的教育資源,不論是展覽室也好,自習室也罷,為何除了學校之外還有別的經營者?此“經營者”和學校之間有何關系,學校是否從收費自習室的有償出租中分得一杯羹? 看到自習室有償出租的新聞,筆者不由聯想起前幾日關于“深圳地鐵將設頭等VIP車廂提供貴賓服務”的新聞報道。仔細斟酌,收費自習室和頭等車廂,名目雖然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公共資源的公共屬性。給正常的公共資源(或準公共資源)設置收費門檻,利用收費剝奪大多數人享有公共資源的合法權益,從而獲得小團體利益,這是收費自習室和地鐵頭等車廂的共通之處。誠然,收費后的服務質量有所提高,但這是以剝奪大部分人的公共權益為代價的,而且有利用收費撕裂社會群體之嫌疑。 公共資源的公共性決定了公共利益的共享性,宗旨意識則決定了公共部門要正確行使公眾委托的公共權力,為公眾謀取公共福祉。服務型政府的日益發展,更要求政府部門積極回應公眾的新期待新要求,在確保公共產品和服務公共屬性的前提下,不斷提升公共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然而,從當下風景名勝區的私人會館,到地鐵頭等貴賓車廂,再到有償出租的大學自習室,顯然已經背離了公共部門提供公共服務、公共權力謀求公共福祉的基本要義,怎不令人唏噓感傷! 從景區私人會館、地鐵頭等車廂和收費自習室可以看出,公共資源顯然已經成為某些小團體謀取私人利益的筌蹄,成為他們提升自身福利的“小金庫”。殊不知,在他們自身福利提升和少數人獲得“貴賓服務”的同時,受損害的缺失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這顯然是踐踏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無視“沉默的大多數”所蘊含的驚人能量。這種行為,依靠少數人的道德自贖顯然不可期待,更需要從制度上對共權益進行確立和保障,從制度設計上堵住小團體侵吞公共利益自肥的漏洞,把公共利益放在最高位置。這是成熟的公民社會應有的集體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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