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肇事株連駕校打錯了板子
m.shockplant.com?2012-05-08 10:04? 張立美?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5月5日,寧夏吳忠市公安局通報稱,吳忠市同心縣宏翔駕駛學校,因其培訓的學員丁某肇事造成18死7傷,該駕校被連帶追責,停業整頓,肇事學員駕照的責任考官也被調離原工作崗位。(5月7日《京華時報》) 駕駛員因個人過錯釀造特大交通事故,當地公安部門連帶追究駕駛員當初接受培訓的駕校責任,看上去懲罰力度比較重,體現了當地政府從嚴管理的決心,是對錯誤的一次糾正。不過,筆者認為,學員肇事株連駕校的懲處做法其實打錯板子,相反是職能部門為了推卸責任,采取的棄車保帥的一種做法,駕校實際上是為失職的交警部門背黑鍋。 從交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來看,主要是駕駛員為了逃避繳納相應費用,駕駛了未經年檢有問題的機動車,駕駛員個人的駕駛技術本身并沒有問題,事故的發生與駕校的培訓和管理制度沒有任何直接關系。機動車需要年檢是一個基本常識,每一名駕駛員都很清楚,甚至大多數沒有駕照的普通人也知道這一點,駕駛員或者機動車所有者是否對依法機動車進行年檢,完全取決于駕駛員或機動車所有者個人,而不在駕校,畢竟駕校無法代替早已經畢業的駕駛員做決定。事實上國內有很多駕駛員為了逃避繳納費用,而不對機動車進行年檢,尤其是在年底時,一些教師元為了逃避交警上路查機動車年檢情況,與交警打起了游擊戰。 事實上未經年檢的汽車上路,而且長時間通行無阻,真正需要承擔監管不力責任的不是駕校,而是對駕校作出處分的公安部門,是擔負監管職能的交警。正是交警監管不力,放過了未經年檢的機動車在眼皮底下行駛,才釀成了車禍。假如交警盡心盡力的履行職責,嚴查上路機動車,未經年檢存在問題的汽車早已被攔下,司機也早被處罰,就不存在發生后來的車禍。從這個角度說,與其株連懲罰本來沒有責任的駕校,不如嚴懲本身就負有責任的交警的責任,更有實際意義和效果。否則,即使駕校培訓出來的學員全部是高素質司機,但是杜絕不了一些司機在利益誘惑之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駕駛不該駕駛的機動車。 當然,不可否認,社會上確實存在一些駕校培訓不規范,教學質量不高,導致一些不合格的學員順利拿到駕照,成為馬路殺手。但是,駕校培訓成績和辦學情況,與學員拿駕照沒有直接關系,因為發放駕照的權力不在駕校,而在公安部門。說白了,即使駕校培訓質量很差,學員沒學到知識,沒掌握技術,但是發證部門嚴格考試,成績差的學員就拿不到駕照,就成不了司機。從這個角度說,學員肇事追究連帶責任的不該是培訓的駕校,而是發證的公安部門。 總之,學員肇事株連駕校,打錯了板子,也避免不了車禍的發生,要真正減少或避免車禍發生,首先,加強對駕校的日常管理,確保駕校規范辦學,而不是出了事故之后采取找駕校麻煩。其次,駕照發證部門要嚴格考試程序,規范考試制度,提高考試標準,加大考試難度,倒逼駕校學員好好學習駕駛技術與交通知識。再次,交警部門必須盡職盡責,加大對上路汽車的巡查力度,盡早發現并制止違規汽車上路。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2-14]文明守法駕駛要從駕校抓起
- [ 04-12]駕校代辦體檢“走過場”誰之過?
- [ 09-01]摸底駕校教練素質不能成為考文憑
- [ 08-30]駕校亂相叢生,背后是否有“權力變現”的影子?
- [ 09-08]駕校是不是培養“殺手”的搖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