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規定中“當地因素”是什么因素?
m.shockplant.com?2012-03-02 07:52? 范子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山西長治市為了創造優良的招商引資環境,出臺了許多新規定。其中有一條明確表示,外地客商到長治投資,由于當地人文環境、政策環境、法律環境等因素造成虧損,一律由當地政府包賠。(2月29日中國廣播網) 出臺優惠政策,吸引外來投資者,是當下各地通常的做法,由于“當地因素”給客商造成損失,政府賠償原本也是應有之義。可是,盡管似乎已經明確了人文、政策、法律環境等因素,但“當地因素”到底是個什么因素,顯然是個相當模糊的概念,現實操作中很難把握,伸縮性也相當大。 去年曾有報道說,江蘇沭陽出臺招商引資獎勵政策,客商姜大成牽線引進一大項目,按政府文件規定可得400萬元獎勵,卻只兌現了30萬元和一個“沭陽榮譽公民”的虛名,為此被告上法庭;前年底,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審理過類似的民告官案件。原告韓杰起訴邢臺市政府不兌現其承諾的1650萬元招商引資獎金,而政府方面則表示:“政府文件不是懸賞告示”,“‘可以’給予獎勵,但不是強制性必須獎勵”,一時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政府紅頭文件規定得明明白白,都因為相關各方的“理解”不同而難以兌現,最終引發爭議甚至打起了官司,這個含糊不清、未能量化的“當地因素”又如何落地?“當地因素”到底包括哪些具體的內容,怎么去認定其對企業虧損的影響,政府賠償的程序如何進行?無疑必須有一個具體、細化的政策,否則難免留下后患,引起訟爭、牽扯精力事小,給當地的誠信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可能會反過來損害投資環境事大。 大招商、大開發、大發展時代,招商引資難度越來越大,為此,一些地方總是不惜一切代價,競相比拼政策優惠,甚至拿原則做交易,難免有饑不擇食、慌不擇路,病急亂投醫之嫌。比如長治的規定中還有,凡是外地車輛進入長治市發生違章,只糾錯,不罰款,連起碼的法治公平都不要了,如此不顧一切追求眼前政績的沖動和做法,實在讓人捏著一把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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