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遭“群毆”緣于其一貫“霸道”
www.fjnet.cn?2012-02-14 10:51? 顧長風?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我們發現,但凡提到電信問題,《人民郵電》報就按捺不住跳將出來反擊。上次聯通、電信反壟斷案是這樣,這次哈爾濱工商局對電信收費的整治也是這樣。郵電報說,工商局叫停電信資費是越權執法。“我們對哈爾濱工商部門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勇氣和精神表示贊賞,但對其無視電信行業特性和法律政策環境,越權執法的行為表示惋惜。” 事實真的如郵電報所說嗎?工商局真的越權執法了?我們且看一下到底什么是法,到底誰懂法,誰不懂法。郵電報給出的法是《電信條例》,認為電信業監管部門是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叫不叫停資費由主管部門說了算,工商局無權叫停。但工商局作為市場執法主體,執法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從法律角度看,法大于條例,二者沖突,條例應該讓位于法,所以一比就知道,誰懂法、誰不懂法。 退兩萬步來說,眾所周知,在消費者投訴當中,對電信行業的投訴歷來都是很高的,屢屢“榮登”榜首。在這樣糟糕的情形下,如果作為市場執法主體的工商局管不了電信資費,管不了消費糾紛,那么,請問消費者該向誰投訴?向所謂的電信業主管部門投訴嗎?如果是,我們想問,電信主管部門何時處理過一起消費糾紛,何時為消費者主持過哪怕一次公道??從管理角度看,這豈不是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 其實,從郵電報咄咄逼人、強詞奪理的辯護就可以知道,改革開放這些年,電信業作為寡頭壟斷企業,早就賺得盆滿缽滿,財一大氣自然就粗了,于是就目空一切,從來不放下矜貴的身段替消費者想一想。先富不僅不帶動后富,反而通過壓榨后者來讓自己富上加富。這才是現今電信業的真實狀況。說實話,作為弱勢群體的消費者,我們自身被電信壓榨的還算少嗎?我們何時有過一次發言權?處處是陷阱,處處是無法選擇的霸王條款,電信主管部門管過一次沒有?? 試舉本人一小例。我現在使用的手機卡是中國移動的。我一直對這張卡的消費充滿困惑。即便是我一個月一個電話都不打,也會消費十幾塊。而事實是我只訂了五元的來電顯示增值業務。我一直搞不懂問題出在哪。今天10086發來一條短信,我才恍然大悟。內容如下:尊敬的客戶,截至13日5時29分,您定制的8元WAP套餐免費資源已使用0.01M,剩余49.99M國內免費流量,超出部分流量按照1元/M收取;僅供參閱。這讓我想起買卡的時候,業務員的確說過必須定制一種套餐(而且以后還不能退訂),不是這種就是那種,否則不賣卡。而其實我對什么叫WAP一點概念也沒有,更別提使用了。所以,我從來沒真正使用過這個業務,卻每個月必須白白給移動八塊錢。像我這樣被宰的消費者還少嗎?這不是強盜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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