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拖車費”是壟斷產下的怪胎
www.fjnet.cn?2011-11-03 07:19? 劉敬文?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0月29日17時20分,河南連霍高速河南鞏義段發生一起貨車追尾事故,施救人員強行將受損車輛拖走。從事故現場拖車到停車場,不足兩公里的距離,兩輛事故車的拖車施救費被要價3萬元。目前兩輛事故車均因車主無力支付“天價”拖車施救費,仍停放在鞏義東站停車場內。(11月2日中國新聞網) 發生在河南的這次天價拖車費事件,有幾點很有特色:其一,被拖的廂式貨車受損不大,司機完全可以自己開走,施救人員卻不讓廂式貨車自行駛離現場,堅決采取拖車的方式將車拖走。其二,拖車的過程中廂式貨車受損,面目全非。其三,也是最令人吃驚的,就是按照河南,河南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次拖車只需要5000元左右,而施救方堅持要收取3萬,講價后1.5萬。 天價拖車費,為啥屢屢能得逞?在弄明白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說一些關于市場經濟的東西。市場經濟講究自由買賣,供求平衡,公平交易,童叟無欺。只要消費者有選擇的自由,商品具有可替代性,比如,蘋果罐頭特別貴,消費者就可能去買蘋果吃,而不是別無選擇。這時,賣家就不敢漫天要價,否則消費者就用腳投票,選擇其他的賣家??梢哉f,市場的競爭,是商品“天價”的天敵。 所以,天價拖車費的根本原因,就是施救方在拖車上的壟斷。拖車費用對于地方的交警來說,就是一大塊蛋糕,必然想從拖車公司分一塊。這樣,交警把救援的權力授予個別的施救公司,造成事實上的壟斷,然后,施救公司獲得天價拖車費后,必然投桃報李,與交警共享利益。 但問題是,去年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部聯合下發的《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救助,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指定救援機構。這個規定,看似截斷了天價拖車費的退路,斷了天價拖車費的根,但是,若當地沒有其他的社會救援機構,“別無分店”,即使交通部門沒有強行指定救援機構,這和壟斷又有什么區別? 所以說,天價拖車費說白了,就是壟斷下的蛋。如果地方救援不打破這種壟斷狀態,形成完全競爭的“拖車生態”,就難以避免地方部門利用拖車為名,謀取自身的特殊利益。當然這個過程,是無視法律法規的,相關部門理應受到問責,付出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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