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證實準院士的“情婦門”
www.fjnet.cn?2011-07-14 10:09? 劉效仁?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原題:準院士“情婦門”由誰來“證偽”
妻子曹霞一篇《中科院院士段振豪包養(yǎng)二奶、小三、小四,養(yǎng)私生女》網(wǎng)帖,直指丈夫挪用科研經(jīng)費包養(yǎng)情婦,將本年度院士候選人、中科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主任段振豪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一說法被段否認。(7月13日《中國青年報》)
到底信誰,我有些糊涂了。從情理上說,作為一個知榮恥愛面子的知識女性,應深諳“家丑不能外揚”的潛規(guī)則。除非榮恥與共的夫君“做絕了”,以至于“忍無可忍”,否則妻子不會撕開臉面自揭傷疤。何況曹“做過律師,講求憑證據(jù)說話。”又不乏反科學腐敗的公義之心。
段振豪似乎也有他的道理。“別說包養(yǎng)情婦,我沒違規(guī)給任何人報過一分錢。你可以去查。”倒也底氣十足。他甚至說,自身科研任務繁重, 都不知道酒吧在哪里,根本沒有時間“包二奶”。況且段已進入今年中科院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經(jīng)過了嚴格的審查與公示,相關機構豈能有眼無珠?
可常識又讓我傾向于曹女士,不僅其掌握證據(jù),且近年來科研界確實不“干凈”。挪用科研經(jīng)費,“吃喝嫖賭全報銷”的大有人在;養(yǎng)情婦包括非禮學子的男“叫獸”同樣不乏其人。
候選院士“情婦門”畢竟不是“家務事”,不是一般的“家丑”,而事關婚姻道德、學界公德以及納稅人的知情監(jiān)督權,豈能聽之任之。因此,亟待職能部門包括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介入調(diào)查,弄清真相。 (劉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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