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郵政局審議發布《關于快遞企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稱將積極爭取支持快遞企業兼并重組的財稅、土地等優惠政策,促使5年內,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億、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快遞企業。國家郵政局近日接連下發與整頓快遞行業相關的文件,取締未經許可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并鼓勵快遞企業在行業內以及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進行兼并重組。(6月24日《上海證券報》)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電子商務、網絡購物的興起,快遞服務已經進入了尋常百姓家庭。這既給物品、信函傳遞帶來便利,也給快遞行業帶來發展機遇,特別是民營快遞業發展迅猛。但是快遞業迅猛發展給消費者提供更多市場選擇,打破郵政壟斷的局面的同時,由于快遞業準入門檻過低,快遞業管理不規范,快遞業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快遞行業將面臨大規模的整頓和洗牌。
根據《郵政法》規定,快遞公司屬于郵政企業之一,快遞業務主要適用郵政法。2009年修訂的郵政法第六章對快遞業務進行了專門的規定,設定了快遞公司的市場準入門檻,如注冊資金、服務能力、服務質量、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等要求。
雖然法律有規定,但是由于快遞行業發展過快,市場監管跟不上,難免魚目混珠。有的快遞企業為了招攬生意,對顧客交寄的物品不進行檢查驗收,導致一些不適合郵寄,甚至違禁品也進入快遞流通渠道。有的快遞工作人員缺乏工作責任心,服務相對粗糙。有的快遞企業暴力分揀物品,有的快遞企業規定先簽字后驗貨,導致物品損壞,丟失之類的快遞糾紛不斷。筆者春節前夕給一位外地朋友郵寄地方特色食品,結果“快遞”了一個月之久,等朋友收到食品時,不僅春節早已過完,食品也變質了。對此,快遞公司回應稱,春節期間物流量大。既然沒有快遞“金剛鉆”,攬什么快遞“瓷器活”?收了快遞費,不履行快遞服務,勢必給快遞行業形象帶來傷害。
對此,一方面,相關部門要加強快遞市場的監管,督促快遞行業自律,維護市場信譽,不干“只收錢不服務”這種飲鴆止渴的蠢事。另一方面,我贊成對快遞企業進行兼并重組,通過市場優勝劣汰的法則,整合快遞資源。這對快遞行業長遠發展,對保護消費者權益都有好處。
按照國家郵政局描繪的快遞行業前景:5年內,將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億、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快遞企業。但是,接下來,筆者又有了新的擔憂。快遞行業的“航空母艦”誕生以后,快遞行業的市場競爭難免會削弱。如果“快遞航母”店大欺客,落入壟斷經營的俗套,搞霸王條款,消費者用腳投票恐怕也不起作用。因此,我的觀點是,郵政行業政企不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難以服眾。快遞業要健康發展,整合快遞行業,培育快遞航母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管是郵政專營老大,還是后生的快遞航母,抑或規模不大的快遞企業,只要誠信經營,受到消費者歡迎的就是“好快遞”。郵政局不必借快遞整合之名,排除競爭對手,把把民營小快遞乃至民營快遞趕盡殺絕。否則,快遞行業整出再大的“航空母艦”對消費者也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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