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香河土地違規案,甚惹社會關注。引爆點有二:一是上級部門動真格的進行查處,9名責任人被處理,其中給予縣長記大過處分,并建議免去縣長職務,這種查處力度近年罕見;二是涉及部分地產巨頭,如萬科、萬通等皆有項目牽涉其中。
違規事實:村干部在沒有召開村民會議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將村民的土地流轉給鎮政府,鎮政府又將土地流轉給香河縣政府,就這樣耕地變性為國有建設用地,然后出讓給開發商。
這是非常典型的土地違規案例。地方政府急于發展房地產業,開發商也想拿地(此地近鄰北京),但并無現成的、理想的國有建設用地可以出讓,于是就打起農村集體用地的主意。由于征地需要上級部門嚴格審批,于是就謀求打擦邊球、鉆空子、繞彎子等,比如以租代征,違背農民意愿進行騙征、強征等。只要沒有村民強烈抗議,只要沒有上級部門查處,這種事也就不了了之。
這種違規行為,在前期涉及地方政府(包括最基層的村級)、開發商、村民,后期還會牽涉到購買這類樓盤的業主。違規的主體是地方政府,為了發展經濟、獲得政績、增加財政收入,部分地方官員膽子很大。開發商在商言商,只要政府能夠辦理相關公文(比如四證),只要有利可圖,并不在意政府到底通過什么手段辦理公文。值得關注的是,有些大規模的造城、造鎮運動,在政府違規征地之前,一般都和開發商達成了合作共識。
至于被征地、賣地的村民,往往都是受害者。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并不明白自己的土地被“賤賣”了,也很難衡量政府給他們的補償金是否合理,往往是當村民后來發現原來自己的土地被用作商業性房地產開發,并且房子售價遠遠超出他們預期時,才心生悔意,很多地方都出現過這種情況,既有市區“城中村”的準村民,也有郊區村落中的農民。
近幾年,國家非常重視各地違規征地、拆遷問題。去年5月國務院下發 《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今年5月13日,再次發出通知,決定立即在全國開展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強化監管,嚴肅問責,堅決制止違法強拆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屢禁不止,終成沉疴。由此可見,部分地方政府和官員,為了地方和自身利益,在對抗國家政策、法律方面,是多么的明目張膽和頑固不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這是導致中國房地產市場失序的重要根源。土地是財富之母,也是房地產業的立業基礎,可是地方政府卻實際上控制著征地、供地、管理、利用等環節,面對地方在土地方面違規違法行為,國土資源部和派駐全國的九大督察局卻顯得力不從心。
另外,近幾年國家大力推進城鎮化、新農村建設,在一些地方,存在盲目求速度的現象,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諸多亂相,比如近兩年逼農民“棄宅基地上樓”的現象等。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大查處力度,類似香河一案,直接“挖出”地方大官,才能達到威懾作用。
至于涉及其中的開發商和項目,則要合情合理地進行善后事宜,如果當事樓盤已經發生了銷售行為,則就更應謹重對待業主,畢竟他們是無辜者。至于開發商,則應提高法律意識,以及對某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小城市)“拍胸脯式”的承諾和項目的政策風險,進行充分的預估和警惕,切莫成為地方政府違規違法的“隨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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