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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加班被停職凸顯維權難
www.fjnet.cn?2011-05-04 00:00? ——浙江·郭文斌?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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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我不肯加班,老板讓我停職。”4月30日,在一家外貿公司擔任業務經理的劉女士給媒體打電話稱,公司領導安排她五一期間到位于棗莊的合作工廠監工,但并沒有支付加班費的意向。劉女士拒絕后,收到了公司領導作出的對她停職一個月的處理決定。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員工加班了,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報酬。然而,這些規定很難得到保障,多數情況下,員工是不敢拒絕加班的,至于討要加班費,也顯得力不從心,往往是不了了之。
個中原因,維權難是重要的一條。據了解,員工在維權過程中,加班費舉證方面就出現“卡殼”,因而也就經常失敗。在維權中,勞動者要拿出證據,而考勤記錄此類證據一般都掌握在用人單位手中。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勞動者如果拿不出證據,就很難最終獲得法院的支持。難怪某些企業會這么硬氣,誰敢不加班就給誰臉色看。
——浙江·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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