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造假禁而不絕,《半月談》記者最近在江蘇、安徽等地調查假“環評”出籠真相。環保部2010年6月發布的數據顯示,75家被抽查的環評機構,30家出現了質量和管理問題,比例高達4成。
“環評”一步步走到今天,有些環評作假,公眾一點也不意外,和許多“舶來品”遭遇的困境一樣,皆為“水土不服”。看似周密的制度設計,最后都經不起現實的折騰。環評造假,由表及里——環評暗箱操作,缺乏必要的透明性,為造假提供土壤;相當數量的環評機構隸屬或者掛靠政府部門,環評是“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環評限于“同行評議”,把它當作純粹的技術過程,而忽略公眾參與;某些地方政府對GDP的崇拜,根本不重視項目環評……
諸多的困境,如絲纏繞,如幕遮蔽,把環評行業罩個密實。長此以往,不僅毀掉這個行業的公信力,更是對社會和諧的消解——每一起環境事件,對社會都是一場挑戰。環評從何突圍?專家們指出,環保部門成為真正的裁判員,環評企業通過市場優勝劣汰;明確參與環評項目專家的準入門檻,建立規范統一的專家庫;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約束環評企業等。頭痛醫頭,或可緩解癥狀,難稱根治之策。只要“GDP狂熱癥”未除,環境紅利便難以終結,環評就不會真正被重視。
某些地方政府的GDP崇拜一時之間難以退出舞臺,恐怕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其主導經濟發展的勢頭不會減弱,在這種現實情勢下,在環評中增進公眾參與,以協商提升環評的科學性、公正性與民主性,不失為補救之道。從權利角度切入,環境關乎公眾的切身利益,公眾有權了解、監督甚至決定環境變化的公共決策,不讓公眾參與公共決策就是漠視公眾權利的行為。
在這個意義上說,只有專家或者官方意見、無公眾參與便難以提高公信度;從現實意義審視,公眾介入環評,可以提高公眾對項目的了解,對政府決策的認同,減少公眾和建設、規劃者之間及公眾和政府之間的沖突,這何嘗不是建設方或者地方政府的夙愿?現代社會治理,應該學會充分協商,不同利益團體之間,通過平等對話、公平博弈,事前謀求共識,減少事中分歧,消弭事后矛盾。在這個方面,2006年的廈門PX項目風波是一個絕佳教材。
隨著經濟的發展,由利益引發的矛盾也將更加激烈,無論哪一個環節(包括環評),都應該比過去更加重視公眾表達,尊重科學和公眾意見,以此作為提升治理合法性與效益的新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