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廣網消息:日前,農業部下發“2011年全國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和“農業部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工作規范”兩個文件。此次安全監測計劃提出,除所有抽檢樣品都必須檢測三聚氰胺外,其中30%的樣品還要檢測皮革水解蛋白和堿類物質。
李長皓坦言,他們全年要進行6450批次的抽檢,而檢測一批樣品的費用就要幾百到近千元不等。而全國各地像他們這樣的檢測中心有40多家,全部都檢測的話費用特別大。
檢測而“費用大”,那就只能留下70%的漏洞,甚至這30%到底能不能得到保證也還是個未知數。那么,漏洞之下的“胃口保衛戰”,消費者能贏得幾城幾地?
說到假冒偽劣,如今可謂“雨后春筍”,摁下葫蘆起來瓢,隔不幾天就出來一個新品種,令人防不勝防。你方唱罷我登場,不知道那些監管監督單位到底是不是跑到了月球或者火星上不食人間煙火了?
某電視臺報道抓“死豬肉”,記者打前站,沖鋒的也是扛攝像機的,“死豬肉”者獲得通風報信之后立馬逃跑,連追擊的也是拿話筒的。而旁邊的工商衛生等部門的領導們,卻象是無事人一樣站著看熱鬧,而這種現象在各地是不是一種司空見慣?該監管的,早吃了回扣得了好處“被封口”,而不該管事的卻沖鋒陷陣當“冤大頭”,那么,如此“打擊”,還不如說是縱容。一邊是“打狗”,一邊是“縱狗”,狗之禍又何時止?
“皮革奶”之禍,“可導致關節疏松、關節腫大,造成人體重金屬中毒。”此毒恐怕比三聚氰胺有過之而無不及。內地客都跑到香港去買奶粉,香港的奶粉遠水能解得了近渴嗎?內地客會永遠以香港為采購基地嗎?那內地的誠信何時才能建立起來?我們胃口保衛戰何時才是個頭?
貪官越來越有得“免死牌”的趨勢和可能,而奸商也將獲得法律的“開恩”嗎?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又真正處理了幾個相關責任人?三聚氰胺、“皮革奶”是典型的圖財害命,與搶劫殺人無異,那作為法律制定者和執行者來講,憑什么對這些圖財害命者“法外開恩”呢?而食品監管的相關責任部門,憑什么就可以拿消費者的胃口開玩笑而與生產商訂立攻守同盟共同圖財害命呢?
法律應當給“皮革奶”生產者套上皮革,也應當給監管者套上皮革,使生產商殺一儆百之后不敢生產害人之“皮革奶”,使監管者真正成為消費者胃口的保衛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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