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臺的《關于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明確強調:對懷孕14周以上擅自終止妊娠者,將實行責任追究,取消生育指標。如再生育的,按超生處理。這樣做的唯一目的就是,控制新生兒的男女比例過高。(新華網11月8日)
毫無疑問,有關部門的初衷是好的,在某一程度上,可以說是現實必要的,也是科學的。但是筆者始終以為,從社會效應上來看,覺得此舉只是杯水車薪,救不了長期的男女性別比例關系。而且還容易產生負面效應。在此之前,全國各地以至中央有關部門,都出臺了此方面大同小異的規定,以求快速達到,男女比例平衡狀態??墒俏覀冇袥]有想過,在一個延續了幾千年“重男輕女”的傳統國家,一下要通過強制手段,改變陳舊觀念,是難么容易的事嗎?正如前面所說帶來的負面效應,這些要搞胎兒性別鑒定的人,不會去找黑診所干,會就此罷休?一旦打起游擊戰,那更加會亂套。另外,又要去打擊黑診所,無形中增加的許多成本,誰來負擔?
這很像一個比喻,一位買了車的人,開車出了交通事故,那你總不能把責任,嫁給汽車生產商吧。同樣,要平衡新生兒新別協調,不能把責任強加給妊娠者承擔。負責任的應該是整個社會體系。這個體系又包含多方面因素,比如鑒定機構的品質,人為陳腐思想的干擾等。單單一個妊娠者,有力量阻擋這些干擾嗎?想必是手無縛雞之力。
竊以為,協調好新生兒的男女比例,不如從根本上下功夫。那就是善待妊娠者主體,提高婦女社會地位,消滅男女之間的歧視,多關心女性的身心健康。在這個前提下,人們才會逐漸重視女性,尊重女性,從而慢慢放棄“重男輕女”思想。妊娠者不再為生男生女而憂慮,從而導致“人流滿天飛”的亂局、
問題出現不可怕,反而是好事。這給了我們一次“醫治”的機會。關鍵是看你怎么治,要治是不是就徹底,去想方設法找出病根。事實上,那些禁止規定都沒有刀子的疼痛感,就算處罰了幾個,又能怎樣,能改變目前的不良狀況嗎?所以,善待主體換個方向考慮問題,有時能游刃有余解決問題。這些強制規定無一例外的,看不出對女性有多少尊重感和關心。女性的社會地位不提高,重男輕女依然成風。我們期待以后有關部門解決問題,應該全面“醫治”,杜絕復發可能。
- 2007-09-19高中女孩出現人流高峰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