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氣溫達40℃,建筑工地必須停止作業;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11時-16時停止室外和高處作業;最高氣溫35℃,要換班輪休。前天,廈門建設局發布了高溫時期建筑工地的防暑通知。(8月6日《海峽導報》)
城市建筑工,不僅干的活最苦最累,而且經常還遭受別人的歧視,甚至有時,辛辛苦苦干一年,也討不到一分血汗錢。因此,對城市建筑工的關懷,不僅體現著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也體現出一個城市的親和力,也是“以人為本”原則的一種詮釋。廈門建設局在最炎熱的時候,下發防暑通知,無疑給建筑工人送去了及時雨和清涼。
僅憑一張防暑通知,就想管住建筑行業違規的高溫作業,不僅顯得不切實際,而且,讓防暑通知處于孤軍深入的窘境。防暑通知剛下發時,也許還能見到一點效果。但是,接著就會濤聲依舊。防暑通知的實施缺乏必要的監管,容易導致執行力疲軟:工人的權益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即使有理也寸步難行;建筑工地的老板在利益的誘惑下,會不顧工人的死活繼續頂風作業。
建筑行業不同于其他行業,工人沒有任何帶薪假期,他們按照勞動量的大小獲取報酬,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這就決定了,當最溫氣溫達到37℃以上,即使建筑工地的老板要求他們停工,他們也表現的很不情愿,甚至不想停工。因為,停工就意味著停掉了工資。而且,很多建筑工地為了趕工期,不僅不會對工人施行防暑降溫的相關措施,而且,還會加快工程的進度,加長工人的作業時間,以此縮短資金和周期。
因此,要想維護高溫下作業的建筑工人的權利,保障他們的生命安全,一紙防暑通知還遠遠不夠。必須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大執行力和監管力度,以及建立必要的懲處措施,督促一些建筑工地去執行相關規定。而且,要想方設法給建筑工人提供更多的優惠政策和福利,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在酷暑高溫時,讓他們心甘情愿的進行休息。
- 2010-08-05為何沒人敢問“高溫死人誰負責”
- 2010-08-05西安高溫天氣致“情緒中暑” 誘發離婚率攀升
- 2010-08-05全國因高溫死亡事件頻發 法規50年未變嚴重滯后
- 2010-08-04全國三分之一省份大到暴雨 南方大面積高溫
- 2010-08-03各地高溫至少40人中暑身亡 高溫停工規定落空
- 2010-08-03東北地區將迎新一輪強降雨 南方大部持續高溫
- 2010-08-02濟南多名工人中暑身亡 高溫停工規定成一紙空文
- 2010-08-02中國成為新高溫頻發地 極端天氣逐漸“常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