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嶺6月7日電:6日下午,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浙江省溫嶺市煙草專賣局副調研員蔣增滿在看守所死亡。
看守所真是一個神奇的地方。“躲貓貓”之后,先后又發生了無數起類似事件,有涼水死,自殺死,針眼死,噩夢死,發燒死,等等不一而足,那么,非正常死亡是否已經成為看守所、派出所、監獄等執法部門的死亡“常態”呢?
放風場不是洗澡間,到水槽邊洗澡,蔣需不需要避開同監室人員?水槽內的水溫多少?是高溫熱水,有可能因水溫太熱而令血管發脹而死;而水溫太低,也可能因水溫太低而令身體某個部件“痙攣死”,但水太冷太熱看守所就能夠逃得了干系了嗎?而假如是正常水溫,14分鐘內一個正常人又為何突然暈倒至死呢?另外,水槽邊可不可以洗澡?監控區可不可以裸身洗?洗澡為什么不是去洗澡的地方反而是在水槽邊?蔣在洗澡的時候是裸身還是穿著衣服?
而以上疑問僅僅是在新聞報道中“溫嶺看守所監控顯示”一節,監控范圍之外又發生了何種地球人不知道的貓膩和內幕呢?
有網友說蔣該死,貪官不死,誰死?又少了一個貪官,何等暢快?但貪官也是人,超大保護傘文強也是人,是否該死,應當由法律說了算,不是由看守所說了算。任何一個囚犯、被監押人員都應當享受法律范圍之內的自由,他的人格不應受辱,他的基本權力應當有所保障,否則,平民犯罪將受到同樣的甚至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非難、“被非法死”的待遇。
種種跡象表明,攝像頭說明不了全部的問題。例如“針眼死”現象,“躲貓貓”現象,看守所內的牢頭獄霸們有得是辦法整治那些不聽話的同監犯人,何況任何攝像頭也有死角,就象法律在某些人為玩弄的基礎上也會出現法律死角是一個道理。死角之內,究竟又發生了什么?
維護法律權威絕不應當成為一句空話,建設法制國家更不應當總是充滿“被死亡”的不和諧,即便是一個貪官非正常死亡“被洗澡死”也絕不是什么福音,而是一種可能傳染的看守所高發病,“躲貓貓”以來大量的被死亡事件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下一個被猝死的會是誰?下一種死法又會多么詭異或者神奇?官場監督乏力的死角,會發生貪官污吏,看守所監督不到的地方,會發生“被猝死”,沒有對內部不法“毒素”“毒瘤”的鏟除常態,就一定會發生“被猝死”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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