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國粳米、玉米等糧食品種,大蒜、蔬菜、綠豆等農副產品價格大幅上漲。在5月22日的全國物價局長會議上,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農產品價格上漲除了天氣原因外,也與極少數經營者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密切相關。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25日接受采訪時表示,近期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嚴厲打擊炒作農產品行為的專項行動,不給投機和炒作行為留下可乘之機。(5月26日《新京報》)
終于見到發改委等部門的“重拳出擊”,這是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干預市場的表現。針對物價的快速上漲,尤其是畸形上漲,政府“有形的手”不僅不能袖手旁觀,還需要“插手”干預。經濟學告訴我們,一定條件下的政府干預,是維護市場公正公平秩序、平衡各方面利益、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抓手”。“手攥緊了就成拳”。這一次真的是重拳出擊——一旦確認游資炒作農產品,發改委將根據相關價格管理辦法進行處罰,沒收全部炒作農產品所得,并處以最高5倍罰款。5倍罰款,“蒜你狠”。
社會上的“游資”為何看中糧食與農副產品?有關專業人士分析,現在市場上的流動性相對充裕,在樓市降溫,股市低迷的情況下,社會上的“游資”容易把目光投向農產品。由于目前國內農產品供求處于“緊平衡”狀態,所以那些能夠較長時間保存的農產品很可能成為“游資”炒作的對象。在樓市風云變幻之際,炒房將承擔太多的風險;在股市低迷的情況下,炒股就可能被套,資金就會縮水。更不用說存到銀行了,銀行利息跑不過CPI,還要收“數錢費”。“游資”沒有了歸宿,才到農產品上“小息片刻”。
游資是民間資金的一種,筆者粗淺的理解,當民資“有錢無處花”時就成為“游資”。游資炒作農產品,只能算是“下下策”,也折射出游資的“生存空間”很窄小,反映出游資可以合法投資的途徑不廣,可以增值的渠道不暢。不解決這些根本性問題,只會“按下葫蘆浮起瓢”。民間資金遭遇“玻璃門”、“彈簧門”由來已久。因此說,給包括“游資”在內的民間資金一個更廣闊的天地,讓這部分社會財富發揮效益與作用更加迫切。
我們已看到民間投資的新曙光。5月13日,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這就是非公經濟“新36條”。非公經濟“新36條”能否力碎“玻璃門”?能否給予民間資本以平等的“國民待遇”?能否暢通民資的投資渠道與領域?我們有期待,也有擔心。經濟學博士馬光遠曾撰文指出,避免“民間投資36條”再次淪為“杯具”。
5倍罰款“蒜你狠”,非公經濟“新36條”不能“豆你玩”。這一方面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制定落實的具體措施,出臺相應細則,首先在政策制度層面做細做實,形成力碎“玻璃門”的“制度錘子”;另一方面,就是提高執行力的問題,防止既得利益者的阻撓,防止政策制度的“擱淺”。“蒜你狠”、“豆你玩”等的出現,更應該成為不折不扣執行與落實“新36條”的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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