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宋山木以“山木培訓”總裁、華東師大校友身份捐贈100萬元,建了一座教學樓冠名“宋山木樓”,并被該校聘之為客座教授。近日,宋山木因涉嫌強奸女員工被批捕,聲名狼藉。這座大樓的名字,改還是不改。
對此,有人覺得此時改名似乎有點“落井下石”,有失厚道;可要是不改,以培養教師為己任的師范大學又如何容忍“宋山木樓”這個帶有污點的名字?
改與不改,都難免尷尬。宋山木給大學上的“這一課”,值得許多高校記取。
“中國移動通信教室”、“艾默生高級管理人員教育中心”、“正大體育館”、“飛利浦照明教室”、“光明乳業餐廳”……步入校園,一些以個人或企業命名的建筑,五花八門,隨處可見。這已成為高校一道獨特的現象。按照我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由捐贈人單獨出資或主要出資的工程項目,可由捐贈人提出工程項目的名稱。也就是說,高校接受捐贈并作適當的冠名,本來無可非議。可是,大學應該有大學的品格和操守。如果缺乏獨立精神和人文品格,一味媚商媚俗,在捐贈冠名中必然難免“宋山木樓”,陷高校于尷尬之中。
也許有人會認為,接受捐贈冠名之初,捐贈者形象光輝,誰又想得到冠名者會出事?確實,高校也無法保證捐贈冠名者以后永遠不出事,但這更為冷峻地提醒高校:接受捐贈和冠名,要審慎。
國外大學,也接受社會捐贈冠名。但是,第一,冠名有嚴格考量。能夠在大學冠名的,通常是有著光輝成就、完美道德和廣泛影響的著名人士;接受捐贈也要看捐贈者的身份、聲望和聲譽,并非來者不拒,有錢就行。英國煙草公司曾經想給劍橋大學捐贈三億英鎊,劍橋大學斷然拒之。劍橋認為,煙草公司的錢是骯臟的,劍橋不能接受;第二,捐贈不能影響學校的獨立精神和辦學傳統。1996年,沙特億萬富翁塞義德意欲捐贈巨資,給牛津建一所“世界級的工商管理學院”,遭到拒絕。牛津校監稱:“有著古老傳統的牛津大學應該遠離沾滿銅臭味的工商教育”。
近年來,國外不少大學興起一股“反冠名”運動,認為,大學要有獨立精神和獨立人格,“大學不做權力的侍女,也不做商業的奴婢。”大學接受個人、企業的巨資捐贈,往往難免受制于人。因此,與其接受巨資并冠名,還不如發動社會募捐。顯然,這種潮流釋放出來的價值觀,值得高校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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