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禁煙十多年,“真的嗎”?
衛生部發布消息稱,自2011年1月起,我國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記者走訪相關部門了解到,早在1996年9月24日,《廈門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就開始實施,要求在八大類公共場所禁煙。然而,10多年過去了,絕大多數市民不知道該規定。記者隨機調查了近50名讀者和網民,沒有一人知道該規定。(5月11日新華社)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來早在1996年廈門就已經在公共場所禁煙了!但令人遺憾的是,盡管《規定》明確指出,對在公共場所吸煙者可處以10元罰款;受禁煙限定的公共場所如未盡禁煙職責的,可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但據記者了解,極少有人在公共場所違禁吸煙被處罰。至于無人知道,也許統計會有概率上的誤差,但問了50個沒一個知道,這樣的執行效果,真的是“這樣都可以”!
那么,廈門的禁煙令為何成了一紙空文了呢?廈門市衛生局疾病控制處副處長吳美華分析道,沒有一支完善的執法隊伍,而且禁煙涉及的公共場所范圍很廣,給實施增加了難度。
但這不過是說得出口的原因而已,在筆者看來,還有一個原因不容忽視。據國家稅務局統計的數據,隨著煙民隊伍的不斷擴大,我國卷煙利稅年年創新高。“禁煙就是禁錢”,決心難下。
沒有執法隊伍,決心不夠大,這兩者本來就是相互關聯的。現在國家決定戒煙,聲勢浩大,但和廈門十幾年前的那次努力相比,從全國來說看不出更大的決心和更詳細有效的措施。以廈門十幾年禁煙的情況來看,我們仍然感到擔心。會不會15年后,新華社再做個調查,再問上50名讀者和網民,也沒一個知道今天的這個規定?(來源: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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