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的保障,一部部法律法規從不同領域、不同層次保護著消費者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我們對上一個3·15年度頒布施行的與消費生活聯系緊密的10部法律法規進行梳理和總結,每一部新的法律法規的施行都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上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了更堅實有力的保障,這些法律法規將深刻影響到消費者未來的維權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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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
●主要內容:2009年12月26日,人們關注的《侵權責任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侵權責任法》共十二章、九十二條,對公民民事權益進行了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保護,堪稱保護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集大成者,其內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侵權責任法》專設一章“醫療損害責任”。實行的是過錯責任,但是在特殊情況下,有條件地適用過錯推定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維權亮點:《侵權責任法》跨兩屆人大、歷經4次審議后終于面世。它對包括生命權、健康權、隱私權、專利權、繼承權等一系列公民的人身、財產權利提供全方位保護,其中許多內容是法律上第一次作出明確規定,如: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精神損害賠償,第一次確立同命同價賠償原則。此外,《侵權責任法》明確了承擔侵權責任的基本原則和責任方式,就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作了具體的規定,對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預防并制裁侵權行為、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侵權責任法》集中表現了法治的價值,其核心就在于保障私權。公眾對《侵權責任法》寄予厚望,很多問題都希望在此得到紓解,比如同命同價、手術單拒簽、寵物傷人、裝修傷人、人肉搜索甚至性騷擾等。《侵權責任法》體現出了現代民法的人文精神,隱含了我國民事立法對個體權益保護的合理轉向。我們在欣慰地看到 《侵權責任法》“呱呱墜地”之時,也期盼其在今后的社會生活中能發揮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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