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為自己的失誤買單
m.shockplant.com?2010-02-04 08:53? 王則柯?來源:南方網
我來說兩句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去年12月22日深夜到23日凌晨,卓越亞馬遜“瘋狂降價”,1800元的書,降為25元,4600元的書,降為25元,1.9萬元的書,也降為25元。如此大幅度的降價吸引不少人迅即下單。想不到幾個鐘頭以后,卓越亞馬遜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員卻表示,“由于價格系統出錯”,導致一些書籍的標價全部變成25元。“目前網站已經更新了價格,并取消了搶下的訂單。”一個“搶”字,活生生暴露了卓越亞馬遜自己不承擔責任反而怪罪下單的書友的霸道心理。
經過多輪投訴,卓越亞馬遜表示他們將給每一位當時下過25元訂單的顧客贈送25元的購書優惠券,以便了結。公司表示,他們的處理辦法“完全合法”,因為對于網站出現系統故障后造成的錯誤訂單,他們的“一貫流程”是:取消訂單并與消費者通過郵件進行溝通。網站系統故障屬于外在因素,公司有權取消由故障造成的訂單。
我在FT中文網站上批評卓越亞馬遜說他們的處理辦法“完全合法”,因為我不相信會有可以解釋為“企業出了差錯可以要消費者買單”這樣的法律條文。至于他們所說的“一貫流程”和“按照公司規定”云云,只是他們公司內部的操作,應該不具有對外的法律效力。
我們大概還是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但是企業出了差錯,究竟是自己買單,還是推給消費者買單,不可以不搞清楚,因為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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