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信息也是一種可貴的生產力,一種不可多得的社會政治資源,公民只有充分享有知政權和社會知情權,才能真正把握自己的生活,并對社會承擔責任。如果沒有知情權,公民對自身的權利和利益所在缺乏清醒的認識,就容易對政府決策產生懷疑、抵觸,放棄公共責任。根據有關方面的統計,我國80%的有用信息都由政府部門掌握,但由于缺乏統一的法律規定,這些信息往往被封鎖在政府機關,民間很難得到了解和利用,所以,公民不是不愿知情負責,而是無法知情盡責。
說起知情權,百姓往往氣不打一處來。本來這是一種權利,黨中央國務院在報告中和條例里反復強調過,但到了地方,知情權要么成了機關們的一種“信息賞賜”,要么像擠牙膏一樣,施壓后由有關部門不情愿地還“情”于民。因此,在現階段,指望知情權靠百姓自身獲得,實在懸。所以,我們仍熱切期待各級領導的施政綱要里,把保證政務公開、群眾知情作為一項剛性要求,貫徹到所有公職人員行為和意識中。
昨天,南京市召開城建情況通報會。當然,這種會暫不會對市民開放,而是先向媒體溝通。由于媒體的知情權屬于公民知情權的延伸,所以也可以看作是地方政府尊重民意、公開政情的一種方式。會上傳出一個信息,那就是省委書記梁保華最近視察南京時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凡是與群眾密切相關的事情,必須公開”。因此,昨天的通報會上,不但透露眾多事關民生的城建計劃,而且多次傳出“問計于民、與民溝通”的行政愿望。一些工作詞匯也發生了“驚人”變化:如談到保障性住房建設時,用了“經適房選址和賣地同樣重要”“還清舊賬,不添新賬,不搞長期過渡”;談到歷史文化遺址保護時,用了“不大拆大建,能保就保”,“先搬遷,后拆遷”;談到城建項目爭議時,用了“多互動、多溝通,一舉一動都在市民眼皮底下”;談到公共事業建設時,用了“事先聽證,事后評議”,“注重百姓認同感、幸福感”等等。應該說,只要按照上述的這種行政理念去做,不論南京市2010年的城建投入有多大項目有多多,百姓定會像對待自家家務一樣給予充分寬容、理解、參與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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