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北大公布了“實名推薦”實施方案。獲得“實名推薦”資質的中學校長可按分配名額推薦優秀學生,一旦獲得推薦名額,合格者可以在高招時享受北大一批次錄取線下降30分錄取的政策。據稱,獲得推薦資格的學校“一定是綜合實力突出的學校,還要綜合考察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等因素,尤其是每年考入北大的學生情況”。(11月10日《城市快報》)
作為中國高等教育的標桿,每當北大推出一項新政策,都會引來公眾的關注和爭論。而這一次“校長推薦制”受到了廣泛質疑,據一項網絡調查顯示,超過七成的網友表示了反對。按理說,北大具有自主招生權,“校長實名推薦”是其高招改革的一項舉措,可以為更多的偏才、怪才打開北大的大門,應該受到公眾的歡迎才對,為何現在幾乎不見掌聲呢?
公眾的質疑主要集中兩方面。質疑之一,北大的“校長推薦制”可能使城鄉教育差距加劇。就北大目前透露的信息來看,“校長推薦制”本身最讓人詬病的地方,在于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的選拔。從“綜合實力突出”等條件不難讓人聯想到,只有名校、重點校才具備申請推薦的資格。而那些在“特長”等方面沒有優勢的普通學生(尤其是農村學生),就可能少了一條通往北大的路。質疑者認為,這樣的制度,從理念上講就是教育“出身論”,是一種教育歧視。
公眾的質疑之二,這項政策隱含教育領域權力尋租的可能。教育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已經讓公眾產生了很大焦慮;人們有理由擔心,一旦這一制度就這樣實施,那些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校長勢必成為“公關”的目標。而在北大“校長推薦制”的設計中,校長是極為重要、甚至是決定性的環節;但是,誰也無法保證,那些校長都是行為世范、心懷教育的“伯樂”,能夠面對誘惑不動搖,推薦符合條件的學生。一旦受到權欲的染指,“校長推薦制”就將扭曲變異,擋住那些有真才實學的貧寒學子的北大之路。
對于第一項質疑,筆者以為,我國城鄉教育之間的巨大裂痕并非一日之寒,它的彌補也不可能靠一所高校或一項舉措就可以。北大“校長推薦制”反映出了城鄉教育之間的差距,但它不是造成差距的原因。相反,如果北大在推薦中規定了農村生源的比例,也許會減少在這方面的質疑。筆者以為,“校長推薦制”施行的關鍵還是公眾的第二項質疑,也就是如何能讓“校長推薦”公平公正地實行,而不受權力的干預。
“校長推薦制”的核心不是“校長”。校長是靠不住的;自主招生的改革和完善,不應靠個人的良心,而是靠完備的制度設計和透明的監督。比如說,這項制度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是什么樣的?在細節上如何保障公開公正透明?它實施的每一步是否被有效監督?一旦出現問題,除了取消資格之外,是否有詳備的究責與懲戒機制?如果北大能夠回答好這些問題,就有可能保證“校長推薦制”的公平公正。也才會讓公眾的焦慮少一點,信任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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