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生部《關于在公立醫院施行預約診療服務工作的意見》最終稿下發,要求從今年11月起,所有公立三級醫院都要開展實名預約掛號服務。衛生部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公立醫院均可與第三方中介合作開展預約掛號,但前提是收費不得高于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10月13日新華社)
應該說,預約掛號的確可以免去排隊之苦,將預約掛號外包給第三方中介公司,也的確可以讓醫療機構的職能更加明晰化。不過,醫療機構與第三方掛號中介合作,說白了其實就是將掛號資源交由中介公司來打理。然而,掛號資源總量不變,僅僅是從醫院的手上轉到中介的手上,對于求解“掛號難”問題究竟有什么好處,還真是讓人有些摸不著頭腦。
其次,盡管衛生部明確規定收費不得高于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但是,對于中介行業,咱其實并不陌生,既然中介都是公司化運作,當然少不了要追求利潤,而且,掛號資源的管理原本由醫院承擔,如今多出了中介這么個環節,顯然是增加了成本,這個成本,中介公司顯然沒有不加到掛號費用上的道理。更何況,在醫療機構的專家號作為稀缺資源這一現狀不變的前提下,掛號資源交由中介,其思維與在醫療資源尚不充足前提下便匆匆“市場化”的做法如出一轍。資源稀缺前提下的“市場化”必然是個賣方市場,“出價高者得”這一市場經濟中合理公平的競爭結果,發生在醫療掛號的配給領域,恐怕在所難免。此時此刻,和中介公司談物價部門的標準,的確是有些很傻很天真。
醫療本是一項公共事業,其資源的配置并不能以服務對象的經濟水平或是政治權力的高下來決定,恰恰相反,不問收入高低,不論身份高下的按需配置、普惠大眾才是醫療公平的本意所在。然而,假如掛號資源交由中介打理,“出價高者得”的所謂市場化公平,恰恰是“偽市場化”之下的偽公平,其與醫療資源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優化配置,更有背道而馳之嫌。
綜上所述,由中介運作醫療機構的掛號資源,并非解決掛號難問題的治本之法,甚至有急于將燙手山芋拋出,做甩手掌柜之嫌。唯有加強合理就醫的引導,并加大醫療資源的供給,才是緩解掛號難問題的治本之策;此外,即便預約掛號確有可取之處,也不宜交由第三方中介公司,并將增加的費用轉嫁成患者的負擔,在醫療機構的掛號系統中借鑒公司化運作中的電話、網絡、預約等模式,完全可以在確保相對公平的前提下緩解掛號難、排隊長等問題,而這些成本也理應由醫療機構內部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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