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調解醫患糾紛,很好
www.fjnet.cn?2009-10-01 09:46? 胡藝?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9月29日,成都市政府法制辦公布《成都市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市、區(市)縣要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醫療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醫調委”調解醫患糾紛不收取費用,工作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9月30日《成都晚報》)
其實,醫療糾紛是一個帶有共性的社會問題, 藥價 虛高、醫生開大處方、大檢查單,收紅包、醫院重復收費、見死不救……在醫德滑坡的現實語境下,患者普遍對醫院缺乏信心,才導致醫患糾紛不斷。而且,醫療事故鑒定往往由同一個圈子的醫生完成,“兄弟給兄弟做鑒定”,其可信度難以讓人信服。
從患者角度講,他們請“醫鬧”討說法實際上是無奈之下的“另類維權”。如果醫生多些職業道德與救死扶傷精神,醫院收費明細單能放在陽光下暴曬,患者的利益得到維護,找“醫鬧”維權的患者也會大量減少。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存在門檻高、時間長、投入大的問題。因此,醫療糾紛增加的癥結主要在于,醫療糾紛處理機制不完善,患者維權遇到瓶頸。
因此,引入第三方機構免費調解醫療糾紛,既給那些不信任醫療事故鑒定機構,嫌司法途徑麻煩費事的患者一方,提供了一個免費制度出口與表達訴求的平臺,獨立于醫療機構之外的第三方“醫調委”,在公平公正性方面也易于得到社會認同。而且通過非訴訟爭議解決方式,為調處醫療糾紛提供公益性服務,還能使醫患矛盾解決方式更加柔和。作為一個專門的公益運作機構,也有利于降低患者維權成本,提高醫患糾紛處理效率。
當然,為保證其公正性與權威性,機構成員不僅應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醫療知識,而且要吸收媒體、百姓等多方面的代表參加。此外,調解機構的定位問題也很重要。除了財政保障工作經費外,第三方“醫調委”的法律性質與工作人員薪金保障、考核評價,都需要周到的制度安排。(胡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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