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電”罰款,能否“人性”些?
為省錢打起竊電的主意,用半截牙簽卡住電表計度器轉盤,使電表不轉或轉慢。近日,莆田電業(yè)局反竊電行動小組在秀嶼區(qū)笏石鎮(zhèn)一出租戶家中當場查獲竊電行為。(9月6日臺海網)
戶主將房屋出租,租房客竊電了。戶主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這個問題,可能許多人都沒有考慮過。莆田電業(yè)局的處罰,似乎給公眾上了“一課”。但別說戶主沒有心服口服,就連我們局外人也覺得,其處罰有點太簡單、粗暴了。
既然 “周邊鄰居也為林先生作證”:房子一直出租,剛剛收回;既然“檢查人員經核實后判定”:是租房客對電表動了“手腳”,那么,房主的責任相對而言就應該少些。
補繳2000元電費和賠償電度表1個也能說得過去,卻還要罰款6000元。這租房客,真是把房主害慘了。“按半年計算”本身就有罰款性質,再繳6000元的規(guī)定是否不夠人性化?
其實,用戶能將半截牙簽卡住電表計度器轉盤,電業(yè)部門的管理也有問題。有些地方,電度表都是密封在電表箱中的,該地電力部門不將電度表密封,恐怕也要擔責。另外,如果電度表安裝在居民樓樓道,別說租房客,隨便哪個想嫁禍于房主的人,也會“牙簽”一下惡作劇。這類問題,當?shù)仉娏Σ块T也有一定的責任。
![]() ![]() |
相關新聞
視頻現(xiàn)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