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即將進入北京大學攻讀法律碩士的學生稱,將要就讀的北大法律碩士專業一年收取學費2.2萬元,他堅持認為,該收費過高,有悖教育部關于全日制碩士學費標準的最新規定。昨天,北大相關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收費不算貴。(8月25日《廣州日報》)
學費一年2.2萬不算高,為什么呢?我們不妨先聽北大解釋:好一些的法學院該專業收費都比較貴。今年教育部發布5號文件,限定了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收費標準,但該文件只適應于研究型學科的法學碩士專業,不適應于實務型的法律碩士專業。法律碩士是偏應用的職業教育,國家不會太照顧,所以收費比法學碩士貴。北大的國際法律碩士專業還更貴,由于請的全是外教,每年收費5萬。對此,筆者有以下幾點疑問:
其一,好一些的法學院該專業收費都比較貴。那么,為什么好一些的法學院收費都比較貴呢?難道學費和專業呈正相關,專業越好學費約稿?何況,人大的法律碩士專業不好嗎?為何學費反而由1.3萬調整為了1.1萬?
其二,法律碩士是偏應用的職業教育,國家不會太照顧,所以收費比法學碩士貴。這是一個什么邏輯?國家不照顧,高校就只管收錢?誠然,教育部今年發布的5號文件只適應于研究型學科的法學碩士專業,不適應于實務型的法律碩士專業。但這并不意味著務實型的法律碩士專業的學費就“無法無天”,任憑高校獅子大張嘴了。
其三,北大的國際法律碩士專業還更貴,由于請的全是外教,每年收費5萬。其他專業貴是其他專業的事,豈能用5萬來當沒有外教的2.2萬的擋箭牌?再說,這五萬本身就未必合理,試問哪個高校沒有外教,尤其是國內高校的外國語學院,大部分都是請外教,但也沒聽說學費就貴得如此離譜的。
總而言之,翻閱全國法律碩士學位的七十幾所高校,只要是原先超過國家規定的,除北大之外均對學費做出了相應調整。為何北大偏偏例外?筆者以為,北大鉆文件空子,擅自拔高學費,除了說明北大的自大外,更突顯出其社會責任的缺失。不知道北大有沒有想過,一個每年收入只有幾千元的貧窮家庭哪怕舉全家之力辛辛苦苦干上兩年,都交不上這一年2.2萬元學費。令人汗顏的是,北大不說參照兄弟高校適度降低學費不說,還在狡辯并呼喊“這并不算貴”,莫非北大的法律碩士專業職位富人開設的?
筆者以為,每一所高等學校的基本職能是培養人才和利用其知識和人才優勢直接為社會服務,而當高校將學生視為掙錢工具,無形中使高學費成為一個關卡時,必然影響其基本職能的發揮,其社會責任也無從履行。一言概之,筆者希望北大始終將人才培養作為第一要務,而不該一切向錢看。(鄧子慶)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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