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為什么對物業稅心存恐懼?
www.fjnet.cn?2009-06-01? ?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特別地,從此前媒體披露的一些情況看,物業稅改革思路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合并,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并使物業稅的總體規模保持基本相當”??梢?,它并不是在交易稅基礎上的二次征稅。此消彼長,反而更具稅收制度正本清源意義。況且,《物權法》以降,一步到位的土地出讓金也已不再適用于可無限期延長的土地使用權,開征物業稅似乎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那么,為啥這樣一個四五年來多次“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稅種,作為一個已在北京、遼寧等10多省(市)空轉運行多年的稅種,還是每經提及必引發熱議呢?
筆者以為,一言以蔽之,物業稅的好與壞已是個偽問題。關于物業稅的種種爭議,已不宜僅從該稅種出發來判定征收是否合理,乃至引申到樓市走向來分析利弊。真問題在于,對物業稅的異議,實際是納稅民眾對整個稅收、征收、使用乃至轉移支付等方面存在異議的折射。
學理上,物業稅是政府以政權強制力,對使用或者占有不動產的業主征收的補償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費用。但是,政府既對財產有征稅權,納稅國民就有權要求政府充分尊重并保護自身財產。順理成章,如果納稅國民在繳納物業稅之后,其與不動產有關的利益或境遇并無什么變化,又或稅收征管存在不透明、使用存在不合意之處,又怎能指望物業稅會受到廣泛擁護呢?
確而言之,到如今,多數普通房產擁有者其實還真沒幸福到足以被加稅的地步——入住前,要和強梁的開發商打交道吧,假按揭不說,房托、假簽約等帶來的精神壓力也不小,等忍著啃老、房奴等壞名聲簽罷合同,戰戰兢兢捱到入住,卻又要陷入與物業、中介乃至各路怪芳鄰的苦斗,為質量、學區、交通、規劃等種種不合意而煩惱,甚或有的人入住多年,連房產證的影子都見不到……
這其中,好多問題其實根本不該是納稅人考慮和解決的。于是,有人就不由得想,既然納了種種稅,卻光有義務看不到權利的毛兒,那反對新稅種總沒錯。
說到底,“研究開征物業稅”之外,還不妨順帶著研究下稅收制度等方面的其他問題。這或有助于已經分化的輿論重新合流,最終亮出“同意”的牌子來。(沈洪溥)
(責編:李艷)
![]() ![]() |
- 相關新聞
|
福建日報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系,謝謝!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