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大海在向全市人民道歉 韓冰/攝
17日晚,吉林省松原市男子龍大海持鐵鉗等工具,破壞了35米長的綠化帶護欄,被管理人員當場抓住扭送警方。松原市市委書記藍軍批示要求龍大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據龍大海辯稱,他上小學的兒子在經過綠化帶時,手套被出口處的護欄劃破了。他很生氣,于是就動了破壞護欄的念頭。 (3月19日京華時報)
由于護犢心切,在孩子受到意外“傷害”時,龍大海不理智地剪斷了長達35米的綠化帶護欄,破壞了城市基礎設施,他的這一莽撞行為,顯然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龍大海應當受到警告、罰款直至拘留的治安處罰,松原市有關部門也對其采取了行政拘留,當事人已經為此埋了單,受到了此類行為處罰的最高限。而藍軍書記再讓龍大海在電視中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一是超出了市委書記的權限,二是于法于理無據,三是加重了行為人的精神負擔。
從藍軍書記在龍大海事件的表現,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門和領導干部法律意識不強、執法素質不高的通病。無須諱言,在基層還有不少藍軍書記這樣的領導干部,他們急需補上一堂法律教育課,只不過誰敢來為這些領導們補課呢?
回到事件本身,即使龍大海是一個普通人,讓他在電視中公開道歉,一定也是心不甘情不愿,而如果稍有點法律常識,就根本不會接受這樣的安排。因為,根據法律法規,公民違法犯罪,只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任何超越法律之外的處罰,公民都有權加以拒絕。由此看來,龍大海就根本不應該在電視上公開向全市人民道歉,哪怕是市委書記的安排!
值得思考的是,藍軍書記把對官員問責的流行方式,簡單地移植到普通百姓身上,在處理上顯然失當,不知接下來,藍軍書記會不會為自己的不當行為道歉,龍大海以自己的另類舉動為相關部門的工作發現了漏洞和不足,不知修建這種不安全護欄的相關部門會不會因此道歉,那些負有管理責任的當地政府會不會因此道歉?我們且期待著。(葉傳龍)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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