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有色金屬產業和物流業調整振興規劃。至此,業界盛傳的“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均名花有主,房地產業卻未能趕上末班車。那么,在整個經濟出現下滑的態勢下,一向被稱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房地產業,究竟需不需要振興呢?答案無疑是肯定的。然而,其前提是房價必須回歸理性。
近年來,由于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共同作用,以及熱錢流入、炒房者熱炒等因素,商品房價格迅速上漲,泡沫不斷膨脹。由于普通消費者買不起房,導致需求者持幣觀望,商品房空置率增加,房地產商資金鏈緊張,開工量減少。2月23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張榕明,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帶領住房保障專題調研組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房部”)走訪座談時,部長姜偉新就直言不諱地說:“2007年下半年我國市場化的住房價格飛漲,除了極少數高收入家庭外,幾乎所有家庭都難以承受,因此房價已經到了必須調整的時候,世界經濟金融危機催化了這個調整。”(見2009年2月26日四川在線)目前,盡管2008年底全國70個大中城市出現了房價同比下降的趨勢,有四成回到了2008年年初的水平,但一些大城市泡沫仍然很大,還沒有達到普通消費者的預期。房地產業要振興,當然不能在泡沫的基礎上振興。否則,會繼續把泡沫吹大,最終導致泡沫破裂,后果將是災難性的。
國家為保證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國務院先后下達了國八條、國六條,要求各地興建解困房、經適房和廉租房。全球金融海嘯暨經濟衰退爆發后,又計劃投資9000億建設保障性住房。這實際上是國家采取的宏觀調控政策,目的在于,一方面著力解決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則意在擠掉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巨大泡沫,通過市場作用迫使商品房價格回到合理價位。在沒有達到這一目的之前,顯然不宜提出房地產業的振興計劃。
地方政府暖市舉措回避了房地產市場要害。一些地方政府在維護高房價的基礎上,通過購房減稅、退稅、補貼、減少首付、降低按揭利率、延期付款、購房落戶等優惠政策推動住房消費。這些措施,盡管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難以發揮長期效能。同時,真正能夠享受到這些優惠政策的,只能是富有階層,普通居民卻無法享受到,因為即便能夠享受到幾萬元的優惠,可以在大城市落戶,他們也沒有能力買房。地方政府在給購房者優惠的同時,同樣給房地產商優惠政策。例如,開發商拿地延期付款、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為房地產企業貸款松綁等。這樣一來,就等于政府在維護高房價的基礎上讓房地產市場回暖,這無疑會使房地產市場繼續處在惡性循環之中。在這種情況下,怎么去振興呢?
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地位,應該是不容懷疑的。實際上,自從金融海嘯爆發以來,國家圍繞房地產業出臺的措施已經不少,政策輪廓已經十分清晰,房地產商們堅守的房價高地正在松動。相信在房價回歸理性、公眾觀望情緒散去之后,房地產業振興的局面定會來臨。(侯文學)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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