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大河報》報道:記者昨日獲悉,信陽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兩天前聯合發文,嚴肅要求:黨員干部和公務人員任何時候飲酒都不準過量,更不許酗酒;嚴格禁止公款娛樂。
喝多少是“過量”?沒有酒量的人一兩酒就能醉倒,而久經酒場的某些干部能夠喝二斤而不至于醉趴下,“黨員干部和公務人員任何時候飲酒都不準過量”,這樣的規定等于沒說一樣,因為每個人的酒量無法統一,不過量也就沒有統一的硬杠杠,這樣的要求與沒有要求的結果是一樣的,接下來的結局就是,黨員干部們晚上該喝多少喝多少,醉死也沒有量的限制。
“晚上以及其他時間因工作需要飲酒,也要有所節制,不準過量飲酒,更不許酗酒。”什么工作需要飲酒?這是一個普天之下最滑稽的問題,有人回答調酒師的工作需要飲酒,而調酒師根本不需要飲酒,而是靠品酒或者聞酒,那么,工作與飲酒發生密不可分的關系,實質是官場的怪病、通病、痼疾,酒能亂心智,酒能刺激神經,酒能使某些有酒癮的官僚產生興奮,“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向上級要經費,需要大口悶,向領導要官當,需要整瓶的“表現”,如果是拐彎抹角辦事,當然也要大量的硬灌,這就是酒與工作發生關系的實情,而所謂的“工作”,現在已經完全變味,變成哥們義氣,變成賣官鬻爵,變成赤裸裸的權錢交易,而這所有的酒場,統統都花的是公款,也就是納稅人的錢。
有人說河南人好酒,這也是實情,但百姓的好酒都有個度,逢年過節親朋好友相聚,痛痛快快喝一喝也屬于快事,但恐怕誰也沒見過河南信陽的百姓天天揣著一個酒瓶子,當然也沒見過信陽的酒店里包場的都是老百姓,而是公款吃喝的干部公務員。
那么,請信陽的官員們自己帶個酒瓶子赴酒宴如何?也就是每逢酒場,自己花錢公務宴請,或者自己花錢官官聚餐如何?恐怕不出半月,這些官員的錢包就會被喝癟,其實喝癟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即便一次是自己掏錢的公務宴請,他也堅決不答應。那么,公款宴請的“好處”,就是花天酒地買醉買笑而不用自己花錢還搞了關系,如果反過來禁止使用公款宴請,而掏自己的腰包公務宴請,不僅得不到痛快反而“割肉”,誰還會熱衷于酒場并且過量?
“因工作需要飲酒”,實際就是對腐敗眉來眼去暗送秋波,過量是腐敗,不過量也是腐敗,貪千萬是腐敗,貪百萬當然也是腐敗,貪污腐化的“過量”與“適量”,只會體現在最后量刑上,而不是說適量貪污就是允許的,因此說,“因工作需要飲酒”,就是對公款宴請和腐敗亮綠燈。
據1月27日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報道:2007年上半年,信陽市政府就節省了4300萬的酒錢,信陽的禁酒令可謂天下皆知,分析虎頭蛇尾的信陽禁酒令,最終只是一個噱頭。(李振忠)
【聲明】凡注明 “西岸時評”來源之作品, 未經福建東南新聞網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轉載;經許可后轉載務必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責編:李艷)
![]() ![]() |
- 相關新聞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