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6日起試點受理申請,同時停止簽發本式證件 ? 福州晚報訊:據公安部網站報道 公安部近日發布公告,決定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12月26日起試點受理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其他地方公安機關將適時簽發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 據了解,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制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前往臺灣簽注不再采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并可重復擦寫。 成人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申領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應當按規定留存持證人指紋信息。已留存指紋信息的持證人出入境時,可以按規定自助通關。 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批準,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收費標準調整為100元/張,簽注收費標準不變。 持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出入境時,邊檢機關查驗后不再加蓋出境、入境驗訖章,持證人出入境和簽注使用情況由芯片和信息系統記錄、管理。 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彎折、刮擦、水浸以及強光、強磁場或高熱環境。 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啟用后,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以繼續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簽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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