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
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2014〕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重要意義
商業健康保險是由商業保險機構對因健康原因和醫療行為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護理保險以及相關的醫療意外保險、醫療責任保險等。
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有利于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互補、形成合力,夯實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利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增加醫療衛生服務資源供給,推動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有利于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提升醫療保障服務效率和質量;有利于創新醫療衛生治理體制,提升醫療衛生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利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
二、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商業健康保險專業優勢,擴大健康保險產品供給,豐富健康保險服務,使商業健康保險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發展健康服務業、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中發揮“生力軍”作用。
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形態豐富、經營誠信規范的現代商業健康保險服務業。實現商業健康保險運行機制較為完善、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服務領域更加廣泛、投保人數大幅增加,商業健康保險賠付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顯著提高。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豐富健康保障。把提升人民群眾健康素質和保障水平作為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根本出發點、落腳點,充分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在滿足多樣化健康保障和服務方面的功能,建設符合國情、結構合理、高效運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堅持政府引導,發揮市場作用。強化政府的制度建設、政策規劃和市場監管等職責,通過財稅、產業等政策引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商業保險機構不斷增加健康保障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專業服務。深化商業健康保險體制機制改革,運用現代科技,創新管理服務,拓寬服務領域,延長服務鏈條,推進健康保險同醫療服務、健康管理與促進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