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1日訊 (記者 趙碧華)點餐需消費一定額度才能享用包間服務、餐飲經營者隨意處置餐廚廢棄物、促銷產品質量良莠不一等問題在餐飲行業可謂司空見慣,不過這些問題從下個月開始或將得到改善。
近日,商務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合對外發布《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對餐飲經營者作出了多項規定。其中明文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并提出違者最高可罰三萬引關注。昨日,記者走訪福州部分餐飲店調查發現,目前,福州不少餐飲店設置有最低消費。
下月起禁止設置最低消費 違者最高罰3萬
10月8日,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其中第十二條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掇k法》將自2014年11月1日起實施。此外,《辦法》還規定,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產品質量及食品安全強制標準的食品,不得隨意處置餐廚廢棄物,應按規定由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資源化利用;餐飲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的,應當明確促銷內容,包括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的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根據《辦法》,餐飲經營者應引導消費者餐前適量點餐,餐后主動幫助打包,對節約用餐的消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國家鼓勵餐飲經營者發展大眾化餐飲,提供標準化菜品,方便消費者自主調味,發展可選套餐,提供小份菜等規定。
對于餐飲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此次《辦法》也明確處罰方式。根據《辦法》第二十一條要求: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市民還可隨時撥打12315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這意味著,設置最低消費,使用不合格產品進行促銷等行為,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處罰。
記者調查福州部分餐企:5家餐企4家包間設最低消費
昨日,記者以和朋友聚會需訂個包廂為由,走訪了福州鼓樓區和晉安區的五家飯店。走訪發現,位于鼓樓區的四家飯店的包廂仍設有最低消費,位于晉安區的一家食府無設包廂費和最低消費。
“8到10個人的包廂需最低消費滿600元,不滿600元的需加收包廂服務費?!痹诟V菔泄臉菂^中山路的一家海鮮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問及收取理由,其稱為老板統一規定,享用包廂需消費一定額度,大堂則可隨意消費。在相隔500米左右的一家川菜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店按照人數收費,一人50元,一間8人間的包廂最低消費也需達到400元。
在鼓樓區另一家私房菜館,雖然沒有明確最低消費標準,但如果要預定包間,也需達到一定消費額度?!拔覀冞@規定8到10個人的包間,最低消費400元,10到13人的大包則需600元。酒水無最低消費。”飯店服務人員解釋說,“其實平均下來,人均消費也就五六十,不高啊?!倍诠臉且患抑茦莾?,記者了解到其不僅包廂設有最低消費,若自帶酒水也需繳納一定額度開瓶費?!拔覀冞@10人包間最低消費2000元,此外,每個包廂需要再收取消費額度12%的服務費。酒水可以自帶,但每瓶酒需收取一定開瓶費,費用視酒品而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