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模書記"咋成了"貪官勞模"?
money.fjsen.com?2012-03-28 14:49? ?來源:華龍網
我來說兩句
上海市梅隴鎮原黨委副書記吳順弟曾是勞動模范,卻因貪欲而成為階下囚。昨天,上海一中院一審判處吳順弟無期徒刑。(3月28日《解放日報》)
吳順弟是什么時候當梅隴鎮黨委副書記的,又是什么時候被評為勞模的,筆者沒有找到確切答案。但從報道來看,吳順弟利用職務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產308萬余元,收受他人財物1836萬多元,挪用公款697萬多元,涉案總金額2800多萬元,卻是鐵板釘釘的事實。2800多萬元,相比于創造建國以來貪腐記錄的“三多市長”許邁永的近2億元元說,確實有點小巫見大巫;但與其他很多落馬的貪官相比,簡直就是鳳毛麟角了。所以,把吳順弟稱為貪官中的勞模(簡稱“貪官勞?!?,實在是恰如其分。
吳順弟能夠成為“勞模書記”,對于他的能力是毋庸質疑的。但是,吳順弟從“勞模書記”變成“貪官勞?!?,至少說明兩個問題:第一,當上“勞模書記”后,吳順弟被“勞模”沖昏了頭腦,飄飄然起來;第二,吳順弟的能力沒有始終如一地用到正道上。
吳順弟案給了世人兩點教訓:第一,對領導干部進行監督,除了要監督關鍵崗位、關鍵環節的領導干部,要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外,還要強化對“勞模書記”、“明星官員”的監督,各種監督不能被他們身上的光環遮住了雙眼。第二,如何教育、管理和監督領導干部,把自己的能力始終如一地用在為人民服務方面,這是一個嚴峻的問題,因為領導干部能力越強,如果能力用錯了地方,對國家和人民的危害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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