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保險業熱銷的快速返還型保險新產品即被保監會叫停。時下,不少保險代理人正以“停售”為噱頭推銷這類保險,但記者了解到,此次叫停的僅僅是新產品的“停發”,已經面市的快速返還型保險產品的銷售則不受影響。
借“停發”猛推銷
“以后就不讓賣了,現在買一份合適。”最近,市民曹先生經常接到代理人推銷快速返還保險的電話,號稱目前監管部門已經正式叫停這類產品,以后購買就困難多了。“您看多合適,繳款第一年內就可以返錢,多交多返,到期集中給付。”代理人推銷產品巧舌如簧。“這是真的嗎?曹先生的心里打了一個問號。
曹先生的經歷很多市民近日都遇到過,由于年終獎集中發放,不少保險推銷員盯緊了客戶的錢袋子,而“停售”搶購則是促銷的一個有說服力的手段。
記者了解到,實際上代理人所謂的“停售”只是新產品停止發售而已,不涉及已有老產品的售賣,這是代理人偷換了概念來搞促銷的一種手段。
新險返利要等三年
記者了解到,多數快速返還保險主險是分紅兩全保險,此類保險既包含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又包含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壽保險。為了吸引消費者,保險公司銷售兩全壽險時以快速返還作為銷售亮點,有的甚至在投保后的生效當天就返還生存金。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售的三年內快速返還型兩全險超過30款。
今年1月中旬,保監會頒布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其中規定,要求此后保險企業開發兩全保險應當滿足首次給付生存保險金應當在保單生效滿3年之后、保險期限不得少于5年等條件。這意味著新的一兩年就返錢的快返型產品將不會再被保監會批準。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市面上的快速返還保險更側重于保險產品的理財功能,而其缺點是保險的保障功能相對較弱。市民購買時可能過度關注生存保險金,而忽略了其他風險保障。記者查詢了目前市場在售的多款快速返還型產品看到,大部分這類保險保障和所繳納保費基本相當,對于市民來說保障這部分稍顯不足。這與保監會所倡導的保險產品必須要回歸保障的理念并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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