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新法引保險財產分割思考 保單加名不靠譜
money.fjnet.cn?2011-09-22 17:18? ?來源:證券日報
我來說兩句

“結婚有風險,離婚需謹慎“。網友如此調侃。
據媒體報道,新《婚姻法》公布之后,不少地方的保險公司,出現了增加保單受益人或者甚至變換保單受益人的情況。
目前,在擁有良好保險意識、注重用保險進行資產配置的家庭,保費占比可能達到家庭總收入的5%-10%,對應的保額可能配置在5年以上的家庭收入總和。保險財產已經成為家庭財產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婚變發生時,保險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也顯得尤為重要了。
中德安聯保險專家建議消費者,在婚姻發生變故時應妥善處置保險資產,尚在繳費期的保單更不要盲目中斷。
就保險財產在婚姻關系破裂時如何分割的問題,《證券日報》保險周刊記者采訪了律師和業內人士。
保險財產
主要分割保單價值
井女士,是北京交通大學的老師。她的家庭經濟狀況挺好,丈夫也比較有經濟頭腦,很早就為其家庭做了非常全面的保險保障。
她告訴記者,在結婚前自己就購買一份重疾險,并未指定受益人,目前還在繼續交按期保費。婚后其家庭其他成員也購買了一些保險產品,皆為和丈夫共同出資,受益人均為孩子。
解釋三出臺后,令她比較迷惑的是,她的家庭擁有的保單,哪些屬于她個人的財產,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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