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十大思潮與最具價值的100個觀點
m.shockplant.com?2012-01-20 10:06?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我來說兩句
2011年十大爭議觀點 爭鳴一:要不要建公民社會 正方:黨政官員應鼓勵支持公民社會發展 這次“十二五”規劃綱要中,首次正式提出要“加強社會組織建設”。這是一個實質性的轉變。伴隨著這一重大轉向,對公民社會的資源供給明顯得到改善,政府資助、服務轉包和社會資助開始增加,不過從總體上說資源供給還相當不足。全社會要進一步正確認識公民社會,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應當對培育和發展公民社會的戰略意義有深刻的認識,從而采取積極鼓勵和支持合作的態度。黨和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法規,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要加快放松對社會組織的管制,更多地給予培育和扶持。各級政府應當廣泛吸收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別是積極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它們承擔更多的公共服務,努力營造官民共治的社會治理格局。——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北京日報》,2011年6月13日 反方:社會治理謹防落入西方陷阱 從西方國家的國家與社會關系格局來看,普遍的誤解是認為西方存在一個完全超脫于國家之外的“公民社會”,公民社會完全自治而不受政府的管制。這種將公民社會自治當成解決社會管理難題“萬靈藥”的做法,實際上來自于美國自由主義傳統對“多元主義”社會的迷信和崇拜。許多發展中國家按照美國模式進行社會管理改革,出現了水土不服的癥狀,那種國家失敗、社會失序的“弱國家、弱社會”的局面,應該給我們以深刻的警示。因此,從中國自身的國情出發,以國家的統合與協調的方式,不斷地構筑良性的國家社會互動格局,形成一種國家與社會互強的局面,才是我國社會管理模式的有效選擇。——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韓冬雪,《人民論壇》雜志,2011年7月(下) 爭鳴二:市場經濟要不要儒家思想 正方:儒家思想應淡出公域 以儒家作為社會的指導,就一定是以德治國,而不是以法治國。而以德治國,德一定是圣人體現出來的,既然是圣人體現出來的,又由于圣人的人數非常少,所以它的政治體制一定是個人專制,而不是法治。而以德治國這個“德”又全在你的心里,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在理解不一樣的情況下,社會的規則和秩序就沒有辦法去清晰地定義和描述,法律體系就建立不起來。法律建立不起來,市場經濟沒法有效運轉,更多的問題就出來了,沒有法律體系,社會公正就沒有辦法保證,所以凡是儒家思想占主導地位,它就無法建立起法律體系,當然我這不是完全否定儒家,我是想強調儒學的思想主要在私域中,不是在公域中。——經濟學家許小年,《東方早報》,2011年11月18日 反方:請經濟學家放棄對儒家的偏見 中國其實有兩個傳統:周統,秦統。一個是封建的、禮治的傳統,另一個是專制的、刑治的傳統。禮治接近于法治,所以,假如我們主張法治,那就該深入理解禮治傳統。繼承了周制傳統之儒家,其實深得法治之精髓。讓我舉個最簡明的例子:《周易》有“訟”卦,其《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王弼注首先引用孔子之語:“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孔子確實希望無訟。那么,如何做到“無訟”?王弼給出解釋:“無訟在于謀始,謀始在于作制。契之不明,訟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職不相濫,爭何由興?訟之所以起,契之過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責于人。”翻譯成經濟學語言是:制定正義的法律框架,明晰產權,強化契約。由此即可減少爭執、糾紛,自然可以減少訴訟。——政治學者秋風,《中國經營報》,2011年12月2日 爭鳴三:鄉紳思維是否利于鄉村秩序重建 正方:新農村建設或可借鑒“鄉紳思維” 傳統社會是一個人情社會,一個鄉紳在全是同姓聚居的鄉村里,必須擔任起鄉村治理的職責,才能在其中生存下去。雖然,我們聽說舊時代很是黑暗,不過實際上那時候的鄉紳并沒有那么壞,更多的時候他們出錢出力,維持著鄉村的基本穩定。現在,在不少情況下,我們的新農村建設往往是利用這種具有現代意義的鄉紳制度來實現的。這幾年所考察的新農村建設卓有成效的地方,都離不開這種成功的企業或者企業家,等于是在這些人出現的基礎上建設了很多新農村的樣板。這就說明原本的社會自治模式在現代農村社會當中依然是適用的,只要遵守各種法律與制度,扶植這種企業的發展必然會帶來相應的農村變化。——媒體評論人五岳散人,《新聞晨報》,2011年4月27日 反方:鄉紳思維在當下中國是不可能之事 近代以來,隨著國家政權向鄉村的不斷深入和科舉制度的廢除,農村精英大規模向城市流動,造成鄉村士紳質量的蛻化,豪強、惡霸、痞子一類人物開始占據底層權力中心。土地革命和社會主義改造的完成,更是切斷了鄉紳最后的一點資產“血脈”,最終導致其徹底消亡和鄉村社會道德秩序的崩毀。沒有了鄉紳的中國鄉村,行政權力扶植的村官又因其行為和道德得不到村民的認可和尊重,還會產生一個后果,即“梁山好漢”式的思維和人物會慢慢出現。重塑村民與村官的信任,最好的辦法還是在鄉村實行真正的村民自治,通過自治和民主來重建鄉村社會的秩序和權威,舍此沒有其他路可走。——《學習時報》副編審鄧聿文,《華商報》,2011年7月25日 爭鳴四:是否需要對暴戾之氣保持克制 正方:對非理性保持最大克制 當法制化表達渠道、博弈機制被阻隔時,公民極有可能采取極端化、暴力化的非理性手段來贏得關注或宣泄不公平感。甚至,這種泄憤行為還贏得社會層面不可思議的喝彩。在社會力萌芽的早期階段,往往伴隨著暴力的增長,只有當社會力的能量在相對寬松的政治格局中獲得一席之地的時候,良性的社會力會遏制惡質的社會力增長,暴戾社會的生存空間就會被公民力量自動洗牌擠壓掉。一個成熟的政府,在面對社會力興起早期階段的非理性時,保持最大的克制,同時盡快正視社會力崛起和民意所向,如是才可能實現社會力的轉化,從暴戾走向理性和制度化,最終馴服暴力,同時充分吸納社會力來共同承擔社會風險,從而實現公共政治生活的協力治理。——龍應臺基金會駐臺學人彭曉云,《環球時報》,2011年7月27日 反方:不應給暴力合理化任何借口 中國已經不可逆轉地進入一個高風險社會,一個社會價值多元、社會分化加劇的時代。我們一方面要把建設法制社會和公平公正作為至高無上的目標去追求,另一方面又要面對中國成為高風險社會、暴力事件不斷出現的嚴峻現實。任何給予暴力和暴行以合理化借口的說辭,無論多么冠冕堂皇,都會有意無意助長暴力非理性的暗流。無論是民族民粹主義的極端訴求,還是堂而皇之的民主自由主義理由,都不得不在中國與全球化的糾結氛圍中經過考驗。我們必須警惕中國版的塔利班或草根民粹主義,同時也不可對民主自由主義的高調盲目跟隨。濫用公權力的暴行必須遏止,以反政府為名的暴力也絕不能獲得豁免。——美國杜克大學教授劉康,《環球時報》,2011年7月27日 爭鳴五:沉沒的聲音是否要打撈 正方:執政者應多傾聽“沉沒的聲音” 一方面,有些聲音被淹沒在強大的聲場之中,難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聲音只是“說也白說”,意愿雖表達,問題未解決。這些,都可謂無效表達,有人稱之為“沉沒的聲音”。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上的弱勢群體,也是現實中的弱勢群體。在社會層面,他們既缺乏影響公共輿論的資源,又鮮有參與政府決策的渠道,甚至無法得到與自身密切相關的信息,表達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樣薄弱。因此,盡管可能人數不少,他們的聲音卻很難在社會中聽到。聽見與被人聽見,本是“社會人”的基本訴求;說話與聽人說話,更是現代文明的基本共識。當表達權已成為一項基本的政治權利,重視這些聲音,是協調利益關系、理順社會心態的起點。——《人民日報》評論,2011年5月26日 反方:有些“沉沒的聲音”無須打撈 并不是所有“沉沒的聲音”都需要“打撈”,有很多“無效的表達”一直就浮在水面上。比如要求公開官員財產的呼聲,再比如要求公開“三公”經費的呼聲……這些聲音不僅分貝很高,而且時常出現在各大媒體上,甚至連年成為全國兩會上的熱門話題,但這些聲音猶如石“沉”大海。每一個聲音都應該得到回應,每一個訴求都必須受到尊重。因此,我們的社會管理者確實應該“盡可能”地打撈那些沉沒的聲音。但相比之下,回應輿論的熱點要比打撈“沉沒的聲音”更緊迫、更重要。——《珠江晚報》評論,2011年5月27日 爭鳴六:文化建設該由政府主導嗎 正方:文化建設必須政府主導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對未來我國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事業的發展作出了整體部署,并把建設文化強國作為我國的重大戰略。在推進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大發展大繁榮中,我們必須動員各方面力量,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發揮社會的、市場的作用,加快中國文化的崛起。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無疑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像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公報中指出的,“滿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基本任務”,“必須堅持政府主導”。這種主導體現在,推動文化體制改革方面,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提供文化普遍服務方面,加快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方面等。——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愛思想網,2011年11月10日 反方:政府更應考慮的是“放”什么 中國民間早就擁有讓文化軟實力走出去的潛質,問題不在于擁不擁有,而在于如何使得民間人士在無制度、心理、政治障礙的前提下發揮自身的文化自覺與創新。我堅信,只有政府與民間之間的權力或權利關系形成平等或達到均衡時,中國的文化自覺才能踏上起點,否則一切都談不上,崛起的道路只好陷入半途而廢。中共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要著力解決的不是“抓”什么,而是“放”什么,以便促使民間人士集中面對“能做什么”,而非“不能做什么”。——時事評論人加藤嘉一,FT中文網,2011年10月23日 爭鳴七:房價降了,履約還是“維權” 正方:以對沖機制應對“退房維權” 把因房價下降引發的所有退房“維權”事件都歸為有悖合同契約有失偏頗,而且無益于問題解決。現有的期房合同大都有6-12個月不等的交付等待期,在市場價格波動頻繁下,過長的新房交付等待期和缺乏有效的價格對沖工具,無疑會加劇合同雙方的矛盾和摩擦,如部分前期業主完全可以以房屋質量問題、竣工面積誤差和格式合同下的霸王條款等形式同開發商博弈。鑒于此,我們在呼吁各方遵循買賣自負的契約精神的同時,應正視不完備期房合同本身所帶來的矛盾和風險,在期房合同中引入促使購買者有效對沖市場價格波動的機制,有助于紓緩合同雙方的矛盾和摩擦,降低房市交易成本。——財經評論員劉曉忠,《新京報》,2011年11月15日 反方:現代契約精神要求不因市場不完善而廢約 倘若人人都可以因為市場不完善而廢約,不僅現代契約精神無從談起,市場規則也永遠無法建立。諸如退房潮這類事件的屢屢上演,關鍵恰恰不在于我國社會契約精神的稀少,而是傳統契約精神的泛濫。我們缺乏以遵循規則為基本價值的現代契約精神。當現代市場經濟制度在中國實踐30年之后,我們遇到了越來越多看似背離契約精神的案例,例如達能—娃哈哈事件、馬云的支付寶事件,以及現在的“房鬧”事件。這些沖突反映出我們傳統的契約精神已經越來越難以兼容現代市場經濟的規則,這是好事,不是壞事。只有這樣才能喚起我們對于現代契約精神的訴求。——《瞭望東方周刊》社論,2011年第45期 爭鳴八:微博是不是好的說理形式 正方:微博不是好的說理形式 微博是一種字數非常有限的傳媒方式,不足以負載說理需要的充分信息。人們可以用微博發表結論性的斷言、口號、警句和其他“罐頭思維”式的言論,但無法用它來進行好的說理。罐頭思維表現為“被一群人采用的一句話”和各種“聽見別人說就跟著說的字眼”,它讓人思想懶惰,先是不肯仔細思考,而終于完全喪失了仔細思考的能力。說理是成熟的論證,說理需要理性、邏輯、認真地對待論證的每一個環節,這是為了能夠說服與自己看法和主張不同的他人。說微博不適用于說理不是貶低微博,微博只是許多媒介中的一種,不能因為它與別的媒介可以結合使用,它就變成了一種無所不能、什么都是的媒介。——美國加州圣瑪麗學院英文系教授徐賁,《南方周末》2011年12月1日 反方:微博正是好的說理形式 貢獻出結論,不代表推演缺位;語言簡明是思維清晰的表現,不一定是便宜佞巧。所以,在不在理,應該看有沒有理,而不是呈現形式。其實微博也可以遠遠不限于140個字,因為它有轉發和評論。轉發和評論的內容與140字才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話語,里頭有解讀、爭議和擴展,這個“再創作”的補充空間是充分的。何況,微博可以加圖片、視頻、長微博,實在不行還能用文章鏈接嘛。人們玩微博許久了,應該有眼力把微博看作大媒體,而非小東西。富有感染力也不等于不講理。這是兩個考量,不能互推。的確有些人在微博上會尤其亢奮,罵個排比句什么的,但這更多是關乎人的雙重性格和宣傳策略,而非微博這一形式。——媒體評論員曾憲皓,《南方都市報》,2011年12月2日 爭鳴九:富人移民國外,對中國是好還是不好 正方:富人移民海外對中國是大好事 富人移民海外,實際上不帶走一張人民幣,也不帶走一塊磚頭,只不過是把他手中的人民幣或部分資產換成外匯,或僅僅是住在國外或在國外預備一個住所,把中國國籍換成國外的國籍。這對普通老百姓來說,并沒有直接的財富損失。相反,這是有利于多數民眾的。只有企業家人才流失和國內實業資本投資的減少或增速放緩,這才是富人移民海外的真正損失,其他都是虛的。——媒體評論員劉忠良,《21世紀財經》,2011年11月16日 反方:“移民潮”帶來的不僅是人財皆失 一面是積極的吸引海外投資,一面是“蠢蠢欲動”的投資移民,中美兩國的資本流向格局正在發生一些微妙的變化。如何吸引財富并把財富真正“留住”,一場博弈也許才剛剛開始。我們需要反思的是“海外移民潮”背后,到底折射中國經濟發展中哪些深層次的矛盾?毋庸置疑,中國是全球增長最快和最具活力的“增長極”,然而在物質財富迅速積累的同時,中國也正在付出巨大的增長代價:不斷上漲的生活成本、城市化進程中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以及較高的稅收負擔和較低的福利水平等等,這一切開始動搖了人們幸福的基礎。——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副研究員張茉楠發表博文稱,2011年11月8日 爭鳴十:道德底線滑坡誰之過 正方:人們追求利益導致道德敬畏的缺乏 人們對于道德還真正缺乏敬畏,同時也是心有陰影,不敢挺身而出。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做法對道德的傷害性更大。市場經濟激活了人們對于利益的追求,把握得不好的話,對利益的追求就會過了道德的底線。西方市場經濟實行之初,也是充滿著不道德現象。我們的市場經濟處于起步階段,法律、道德都還不是很成熟。在這個階段,不道德現象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一種現象,隨著社會成熟起來,不道德現象會慢慢減少,這是一個過程。——上海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浦興祖,《現代快報》,2011年12月29日 反方:精英層應擔負最大的道德責任 擔負最大道德責任的是掌握社會中最優資源、影響中國發展變革進程的精英層,一個社會的精英層主要包括三類人群:政府人(官員)、企業人和知識人。而影響和拖累中國的國際形象的,首當其沖的是官員,其次是日益活躍在國際舞臺上的商人。在當下中國,由于公權力高度集中,官員的道德水準、行為舉止無疑居于對社會的示范和指標作用之首。毋庸諱言,為數不少的官員不但因權傾一時而頤指氣使,而且貪腐劣跡斑斑,敗壞社會風氣,民眾的道德滑坡與他們相比只是小巫見大巫。——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新聞與傳播系教授展江,中國網絡電視臺,2011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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