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建議
“十二五”時期仍要提出積極適度的高技術產業發展目標。“十一五”科技規劃提出,到2010年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制造業增加值的比重要達到 18%,但是2004年以來,這一指標就呈下降趨勢,目前不足13%。在“十二五”時期,仍要把高技術產業的加速發展擺在產業發展的重要位置,提出積極而又適度的高技術產業發展目標,引導各地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
鼓勵形成各具特色的高技術產業區域發展格局。當前各省市都在編制“十二五”規劃,絕大多數省份都將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作為重點列入規劃,但實際上,各地區產業基礎、科技條件、區位環境、資源稟賦等差異很大,各地區在產業發展選擇上應因地制宜。目前,高技術產業主要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三大區域。這三大區域又各具特色,珠三角地區產業配套齊全、制造能力較強、外向型經濟發達,但是這一區域高校、研究機構力量相對薄弱,產業研發投入強度不高,因此,發展的目標應瞄準推動區域產業優化升級和梯度轉移,提升高技術研究開發能力,建設具有較強研發能力的高技術產品制造基地。
限制研發投入強度低的高技術產業低水平的擴張。目前我國高技術產業的研發強度還很低,甚至低于發達國家制造業的平均水平。我們在強調高技術產業發展規模的同時,更要強調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我國電子計算機及辦公設備制造業的產業增加值已經位居世界第一,而研發強度比制造業的整體水平還低,專利產出水平也很低??梢?,這一產業在我國已經演變為一個研發活動較少的加工制造業,已經不屬于符合高技術產業定義的范疇。因此在產業政策上,要對這類產業低水平的擴張予以限制。
激勵三資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和產出力度。在我國高技術產業中,三資企業規模占據相當的比重,但三資企業的研發經費投入與其規模并不相匹配,三資企業中的主力軍——外商投資企業的R&D強度低于整個制造業的平均水平??梢姼呒夹g產業領域的三資企業仍主要集中在技術含量較低的加工貿易領域,外商的盈利模式仍主要是依靠中國廉價的生產要素和其通暢的海外銷售渠道。三資企業的低技術含量的生產方式對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并沒有更多益處,政策上應該限制外商在這些領域低水平的投資,而鼓勵其外國母公司來華設立研發機構,加大在國內研發和創新投入的力度,從而使我們能夠更有效地利用國際科技資源,促進我國企業整體的技術進步和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