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坊市制度及其歷史定位
m.shockplant.com?2009-12-08 15:12? 肖建樂?來源:光明日報
我來說兩句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坊市制基本上能夠滿足城市居民經濟生活的需要,對于唐前期城市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也具有積極的作用。唐代前期,城市中主要居住著封建官僚、軍隊及其家屬以及一些服務人員。在均田制的土地制度和租庸調制的賦稅制度下,這些人所需的農副產品大都通過俸祿直接獲得,而不用經過商品交換。此外,手工業品也大都由官府手工業生產,私營手工業者很少,所生產的手工業品大多也無需經過市場交易。因此坊市分離的封閉格局在方便城市管理、有利于社會秩序穩定的同時并沒有對這些城市居民的生活造成過多影響。另外,盡管坊市制的突出特征之一是將市場交易局限在市中,交易地點有嚴格的限制,然而實際上,在實行坊市制的唐代前期,即使是長安的坊中,也仍有一些私下的商業活動存在。例如長安宣陽坊有彩纈鋪,升平坊里門有“胡人鬻餅之舍”。還有一些走街串巷、在坊內流動的小商人,如見諸史書的“鄒駱駝,長安人,先貧,嘗以小車推蒸餅賣之”。這些商業活動也有助于便利坊內居民的不時之需。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盛唐以前的坊市制,與均田制等農本社會管理體制相適應,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城市的發展。在唐前期,這一制度的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只是到了唐代中期,隨著農業生產工具的改進、農田水利建設的發展特別是江南等地區的開發,整個社會經濟呈現出繁榮的景象,從而為城市經濟的發展繁榮以至于突破原有的坊市制度提供了物質和生產力上的準備。隨著商品經濟的逐步發展,坊市制失去了賴以存在的基礎,中國傳統城市隨之進入了開放式的發展階段。
(作者單位:云南民族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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