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大黨建工作投入,健全基層黨建工作資源支撐體系
基層黨建工作要確保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拓寬來源,健全選拔培養機制,有計劃地培養后備力量,加強對黨支部書記的教育培訓和考核監督。加大在農村、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培養黨員帶頭人和黨務干部的力度。重視培養復合型黨務人才,符合條件的村、居民區、國有企業黨組織書記可以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居委會主任、企業董事長。探索建立精干的職業化、復合型、社會化專職黨務干部隊伍,落實合理薪酬待遇。重視抓好社區專職黨群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大從村、居民區優秀基層干部中考錄公務員力度。重視培養兼職黨務工作者,探索激勵、關懷兼職黨務工作者的新機制。
進一步創新和完善基層組織的活動經費、活動場所保障機制,通過納入財政經常性項目等建立穩定規范的基層組織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加大市管黨費向基層黨組織傾斜的力度,重點落實農村、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和活動場所。完善黨員服務中心開放式、公共性、區域化的平臺功能,為區域內各類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開展活動提供資源支撐。
十三、切實做好黨的群眾工作,保持與人民群眾血肉聯系
領導干部要帶頭做好群眾工作,定期下訪、走訪、接訪,認真閱處群眾來信;注重分析輿情,運用網絡等媒體加強與群眾的交流;深入社區,了解群眾的意愿;對一些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與群眾面對面溝通交流。推動健全重大決策事項社會征詢制度,完善重點建設項目等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和評估機制。制定重大政策和推進重點建設項目要充分考慮群眾的合理訴求和承受能力。
各級黨組織要把服務群眾、凝聚群眾、教育引導群眾作為重要職責,積極開展“走進基層、服務群眾”活動。推廣“一線工作法”、“凝聚力工程”等做法,建立黨委委員聯系黨代表、黨代表聯系黨員、黨員聯系群眾的制度和黨代表接待日制度,暢通自下而上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構建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機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黨員要深入群眾,關注民生,及時了解、反映群眾呼聲和要求,做好宣傳、解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工作。
動員社會力量做好群眾工作。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統戰團體在團結聯系廣大統一戰線成員和社會各界群眾上的優勢和作用,支持他們協助黨和政府開展協調關系、化解矛盾、團結凝聚社會各界人士的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中的作用。推動工會等人民團體的基層組織探索直接選舉的方法和途徑。加強對居(村)委會、業委會等基層組織的領導和指導。充分發揮新社會組織在黨的群眾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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