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改革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建設方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改革方針,制定和實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
規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科學規范提名程序,明確提名責任,把群眾推薦、組織推薦、領導干部個人推薦相結合,堅持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完善干部考察制度,適當擴大考察范圍,落實延伸考察辦法。改進差額選拔干部辦法,加大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的力度。完善競爭性選拔方式,每年推出一批領導崗位實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和公開性,完善任前在網上、主要媒體公示和任職試用期制度。按照職業化、市場化、國際化要求,繼續探索國有企業、高校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競爭擇優的選聘機制,健全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加大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制度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建立來自基層一線的黨政領導干部培養選拔鏈,形成干部在一線成長、問題在一線解決、業績在一線創造、人才在一線發現的導向。制定培養選拔規劃,明確選拔的條件和程序,大力選拔善于做群眾工作、能妥善應對復雜局面、有處理實際問題能力的基層優秀干部充實到各級黨政領導機關。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要有計劃地從村、居民區選拔干部,市、區縣黨政機關要重視從鄉鎮、街道和企業、高校選拔干部。完善公務員考錄辦法,加大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中考錄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力度。
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制定實施辦法,逐步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推廣到具有干部任免權的單位。認真實行擬提拔干部廉政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建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落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責任制。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制定和實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制定上海的“千人計劃”。根據上海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大力培養和引進“四個中心”建設急需的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型人才。創新和完善人才的市場化激勵、評價機制,優化人才發展的綜合環境。
七、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建設,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既要提高領導干部的個人能力,也要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和合力。注重在實踐中、在不熟悉和沒有遇到過的新挑戰新考驗中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能力特別是開拓創新的能力。圍繞抓好發展第一要務、履行維護穩定第一責任,切實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切實提高謀劃發展、統籌發展、優化發展、推動發展和群眾工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維護穩定的能力,切實提高依法辦事和應急管理、輿論引導、新興媒體運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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