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版《黨的建設辭典》,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兩黨制】兩黨制是指在一國之中存在勢均力敵的兩個政黨,通過控制議會多數席位或贏得總統選舉的勝利而輪流執政的制度。在競選中獲勝的一黨,行使國家權力,為執政黨,在選舉中失敗的黨為反對黨或在野黨。實行兩黨制的國家,除對立的兩大政黨之外,還存在著一些較小的黨派,而這些較小的政黨,在議會或總統選舉中,均無法同兩大主要政黨相抗衡,在政治生活中也不能與之相提并論,甚至還經常受到兩大政黨的排擠和分化瓦解。
兩黨制最早產生于英國。1832年英國議會改革選舉法頒布后,兩大黨輪流執政的制度正式確立。以后,兩黨制為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委內瑞拉和哥倫比亞等國采用。
由于實行兩黨制的各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體不同,政黨的組成、力量對比的變化不同,以及在某個歷史時期的具體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不同,兩黨制在各個國家的具體表現形式和內容也有所不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內閣制的兩黨制,以英國為典型。這種兩黨制在以議會為政治活動中心的歷史條件下產生和發展起來,兩大資產階級政黨通過議會競選爭奪執政地位,在議會競選中獲得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組織內閣,成為執政黨,而獲得議會次多數席位的政黨就成為法定的反對黨,對政府起某種監督和牽制作用。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等英聯邦國家,受英國兩黨制影響,又不同于英國兩黨制的政黨制度。這些國家也實行兩黨制,但其特點是,反對黨的責任和力量沒有英國的那樣大,而且在議會中有越來越多的政黨占有席位,小黨在這些國家的作用往往很大,大黨在難以贏得議會多數時,要靠小黨的支持。二是總統制的兩黨制,以美國為典型。即兩個主要政黨通過總統競選爭奪執政地位。由取得總統職位的政黨組織政府,執掌政權。當選的總統成為執政黨的當然領袖,競選失敗的政黨則成為在野黨。按照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美國國會和總統的競選分別進行,兩者的結果沒有必然的聯系,因而執政黨不一定同時是國會的多數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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